一、食品
1.焙烤類食品以及焙烤混合料,包括所有即食產品以及立即可焙烤的產品、面粉以及食用之前需要加工的混合料。
2.飲料、含酒精類飲品,包括麥芽飲料、葡萄酒、蒸餾酒以及雞尾酒。
3.飲料及飲料基料,不含酒精的飲品,僅包括特制的或含香料的茶、軟飲料、咖啡替代品、水果或蔬菜風味的膠狀飲品。
4.早餐谷物。包括即食類,速溶類以及常規熱食谷物食品。
5.奶酪。包括凝乳型奶酪以及乳清型奶酪、稀奶油式天然型、磨碎式的、加工的、可涂抹的、成模式的、以及各式各樣的奶酪。
6.各式各樣的口香糖。
7.咖啡和茶。包括普通的,去咖啡因的以及速溶的形式。
8.調味品。包括普通調味汁和涂抹醬、橄欖油、腌制品、調味品,但不包括香辛料和藥草。
9.糖果和糖霜。包括糖果、加香的糖霜、棉花軟糖、焙烤可可以及紅糖、方糖、冰糖、楓樹糖,粉末型或原糖。
10.與乳制品相類似的產品。包括非乳奶、冷凍或液體稀奶油,咖啡伴侶、以及其他非乳制產品。
11.蛋類產品。包括液體狀、冷凍或干制蛋制品,以及蛋制食品,如蛋卷、芙蓉蛋、雞蛋色拉、冷凍雞蛋飯,但不包括新鮮雞蛋。
12.脂肪及油類。包括人造黃油、色拉調料、黃油、色拉油、起酥油以及烹飪油。
13.魚類產品。包括所有的制備好的菜肴、色拉、開胃食品、冷凍食品、魚醬、貝類、以及其他的水產動物,但不包括鮮魚。
14.新鮮雞蛋。包括熟雞蛋和由帶殼的新鮮雞蛋制成的菜肴。
15.鮮魚。包括新鮮的和冷凍的魚,貝類,以及其他的水產動物。
16.新鮮的水果和果汁。包括生水果、柑橘、瓜類、檸檬、漿果、以及自制的果汁水以及含果肉的果汁混合飲料。
17.新鮮肉類。包括新鮮的以及家庭冷凍的牛肉、小牛肉、豬肉、羔羊肉或羊肉以及自制的新鮮含肉類菜肴、色拉、開胃品、三明治涂抹醬。
18.鮮禽肉。包括新鮮的或家庭冷凍的禽肉、野鳥、自制的含禽肉的菜肴、色拉、開胃品、三明治醬。
19.新鮮蔬菜、番茄、馬鈴薯,僅包括新鮮及自制的蔬菜。
20.冷凍的奶油甜點和混合料。包括冰淇淋、冰牛奶、冰棍以及其他冷凍奶油、甜點心和特制品。
21.水果和果汁冰糕。包括所有冷凍的水果和冰糕。
22.明膠、布丁以及餅餡,包括加香的凝膠狀點心、布丁、奶油蛋羹、胨甜點、餡餅的餡以及凝膠體為主要成分的色拉。
23.谷類制品和面食。包括通心面和面條,大米飯,以及不帶肉或蔬菜的各種冷凍食品。
24.肉汁以及調味料。包括所有的肉汁、鹵汁和番茄、牛奶、黃油醬以及特制醬。
25.硬糖和止咳糖果。包括所有的硬糖。
26.藥草、種子、香辛料、調料、均勻混合調料,抽提物、香料。包括所有天然以及人造的香料、混合物以及食用香精。
27.家庭自制的果醬(含果肉)和果胨(不含果肉)。僅包括自制的果醬、果胨、果糕,密餞和甜味涂抹劑。
28.果醬和果胨。僅包括商業加工的果醬、果胨、果膏、蜜餞以及可涂抹甜味醬。
29.肉制品。包括所有的肉類及含肉的菜肴、色拉、開胃品、冷凍肉制品以及商業加工或自商業加工提供的可自制三明治中的肉制品。
30.全脂和脫脂牛奶。僅包括全脂、低脂和脫脂的液體奶。
31.奶產品。包括風味牛奶和牛奶飲料,干制奶,蛋糕頂裝,小吃調味醬,涂抹醬,減肥乳飲料以及其他的奶產品。
32.堅果以及堅果制品。包括原果或帶殼的堅果、花生、椰子堅果和花生醬。
33.植物蛋白質制品。包括國家科學院以及國家研究委員會“再生植物蛋白”分類,以及由植物蛋白制成的肉、家禽、以及魚的替代品、模擬品以及增補劑。
34.家禽制品。包括家禽以及含家禽的菜肴、色拉、開胃品、冷凍禽肉制品以及經商業加工,用于家庭制備三明治中的家禽制品。
35.經過加工的水果和果汁。包括所有商業加工的水果、柑橘類、漿果以及混合制品;色拉、果汁、果汁酒、濃縮汁、稀釋液、果汁飲料以及飲料替代品。
36.經過加工的蔬菜以及蔬菜汁。包括所有商業加工的蔬菜、蔬菜菜肴、冷凍的蔬菜食品、蔬菜汁和混合物。
37.小食品。包括薯條、脆餅干以及其他的新開發的休閑食品。
38.軟糖。包括長條棒糖、巧克力、法奇糖、薄荷糖以及其他口香糖或牛軋糖。
39.自制湯,包括肉湯、魚湯、家禽肉做成的湯、蔬菜湯以及各種配料混合的自制的湯。
40.湯和湯的混合料。包括商業制成的肉湯、魚湯、家禽肉做成的湯、蔬菜湯以及各種配料混合的湯和湯的混合料。
41.糖,白色的,顆粒狀的。只包括白色的顆粒狀的糖。
42.糖的替代品。包括顆粒狀的、液體的、片狀的糖的替代品。
43.甜調味汁、蛋糕頂裝以及糖漿。包括巧克力、漿果、玉米糖漿以及楓樹糖漿和蛋糕頂裝。
二、食品添加劑
1.防抗結塊劑以及自由流動劑。添加到細小粉狀或結晶食品上的物質以防止凝聚結塊。
2.“抗菌劑”。用于阻止食品由微生物生長和后續加工發生腐敗的物質,包括抑真菌劑、抑制霉菌劑、抗結絲劑。以及在國家科學和國家研究委員會在“防腐劑”條例下,列出了這些制劑的作用。 #p#分頁標題#e#
3.“抗氧化劑”。該物質用于減緩食品變質、酸敗或因氧化而產生的變色。
4.“顏色和著色劑”。用來增添、保持或增強食品的顏色或色調,包括顏色穩定劑、定色劑以及顏色保持劑等等。
5.“腌制和腌制劑”。用來給食品增添獨特的風味或顏色,通常用來提高食品的貨架穩定性。
6.“面團增強劑”。用來改善淀粉和谷蛋白特性,從而使面團更加穩定,包括國家科學院和國家研究委員會在“面團改性劑”中列舉的作用。
7.“干燥劑”。具有吸收濕氣的能力,用來保持環境的低潮濕度。
8.“乳化劑和乳化劑鹽”。在乳化的構成階段改善乳化劑中的表面張力,以建立均一的分散和乳化的作用。
9.“酶”。用來改善食品加工和制品的質量。
10.“固化劑”。用來沉淀殘留的果膠,在加工過程中以加固其食品組織并阻止其塌陷。
11.“香味增強劑”。用來補充、增強、改善食品的最初的味道或香味,而不改變食品本身特有的味道。
12.“調味劑和輔助劑”。用來增添或有助于增添食品中的味道或香味。
13.“面粉處理劑”。添加在磨粉機里的面粉上以改善面粉的顏色或焙烤的質量,包括漂白劑和陳化劑。
14.“配方助劑”。用來促進或生產一種食品需要的物理狀態或質地的物質,包括載體、粘結劑、裝填物、增塑劑、薄膜形成劑以及成片劑等等。
15.“熏增劑”。屬揮發性物質,用來控制昆蟲或有害物。
16.“保濕劑”。食品中包含的吸濕物質,用以促進保水性,包括持水劑和抗塵劑。
17.“膨松劑”。在焙烤食品中用來生產或刺激生成二氧化碳,以增添膨松組織,包括酵母、酵母食品以及在國家科學院和國家研究委員會在“面團調節劑”中列舉的鈣質鹽。
18.“滑潤劑和釋放劑”。加到食品接觸表面上以防止食品成分和成品相粘結。
19.“非營養性甜味劑”。調味料每一相等甜度單位中含有小2%的蔗糖的熱量值的物質。
20.“營養補充劑”。補充身體的營養和新陳代謝過程是所需的物質。
21.“營養性甜味劑”。調味料每一相等甜度單位中含有大于2%的蔗糖的熱量值的物質。
22.“氧化和還原劑”。通過化學的氧化或還原食品中的某些成分,生產更加穩定的產品,包括在國家科學院和國家研究委員會在“面團調節劑”中列舉的可以應用的效果。
23.“PH控制劑”。添加到食品中,以改變或保持食品的酸度或堿度,包括緩和劑、酸、堿以及中和劑。
24.“加工助劑”。做為制造助劑,該物質幫助促進食品或食品成分的利用效果,包括澄清劑、濕潤劑、催化劑、絮凝劑、助濾劑以及抑制結晶劑等等。
25.“推進劑、充氣劑及氣體。”這些氣體用來排出一種產品或用來減少食品包裝中與食品接觸的氧氣。
26.“螯喝劑”。與多價金屬離子結合形成可溶的金屬絡合物,以改進產品的質量和穩定性的物質。
27.“溶劑和媒介物”。用來萃取或溶解另外一種物質的物質。
28.“穩定劑和增稠劑”。用來產生黏性的溶液或分散系統,以此增強食品的主體部分、改善濃度或乳化穩定性,包括懸浮劑和增稠劑,沉降劑,凝膠劑以及膨脹劑等等。
29.“表面活性劑”。用來改善液體食品成分的表層特質,以使效果多樣化,與乳化劑不同,但包括溶解劑、分散劑、清潔劑、潮濕劑、水化促進劑、攪打劑、泡沫劑以及消沫劑等等。
30.“表層修飾劑”。用來增加可口性、保持光澤以及抑制食品變色,包括釉料、上光劑、蠟以及保護涂層。
31.“增效劑”。用來與另外的食品成分一起作用或反應從而使產生的總效果不同于或大于每一個食品成分產生效果的總和。
32.“質地形成劑”。影響食品的外觀或人們對食品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