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食品安全認證體系仍然處于起步階段,主要可分為兩個部分:良好農業操作(GAP)認證和有機食品認證。良好農業操作認證開始于90年代末,當時,由于良好農業操作剛剛開始起步,進行良好農業操作的主要目的在于生產出較好質量的產品。后來,隨著對其深入的理解,則通過系列農業技術的應用來推動食品安全和產品質量的健康發展。泰國農業與合作部(MOAC)還為此出臺了2000-2009年的10年展望計劃,以予以政策支持。泰國的第一例有機食品開發于1991年,當時意大利的認證機構Bioagricert認證了泰國的第一例有機稻米。因為,當時泰國國內還沒有有機食品的相關機構,甚至對有機食品的概念還一無所知。隨后的幾年中,有機食品的發展速度仍然很慢,在1995年,泰國的第一家有機食品認證機構,泰國有機農業認證公司(ACT)誕生了,并且還制定了泰國的第一部私人有機作物種植標準。盡管,現代常規農業在泰國僅有30年的歷史,但大部分泰國農民已經習慣了常規農業的耕作方式。因此,泰國農業與合作部近期也制定了2006-2010年的5年有機食品發展計劃,通過推動有機農業的發展,來鼓勵農民種植和生產出能夠滿足國內外消費者需要的高質量食品。 到目前為止,泰國獲得有機食品認證的土地面積約為15300公頃,約占全國可耕作土地面積的0.07%。
二、食品安全認證機構及其委托授權與管理機構
泰國良好農業操作認證和有機食品認證的主管部門都為泰國農業與合作部(MOAC),由泰國農業與合作部授權給泰國國家農業商品與食品標準委員會(NCACFS)下屬的農業商品與食品標準局(ACFS)制定良好農業操作和有機食品認證國家標準,同時負責認證機構的認可工作。泰國的良好農業操作和有機食品認證機構分為三大類:1、官方認證機構;2、私人認證機構;3、國外認證機構。官方認證機構設立在泰國農業與合作部,由三個部分組成,分別是:農產品認證處(DOA),主要負責農作物產品認證;畜產品認證處(DOL),主要負責畜禽類產品的認證;水產品認證處(DOF),主要負責淡水養殖產品的認證。但是,官方認證機構的認證權限僅限于泰國國內企業,產品銷售也以泰國本國市場為主。泰國的私人認證機構的認證活動以ACT為主。私人認證機構的認證范圍不僅僅限于國內市場,而是以產品的出口為主,同時也有部分產品在國內市場進行銷售。國外認證機構在泰國的認證活動也比較頻繁,所占有機食品認證的份額也比較大,幾乎達到所有有機食品認證企業的50%左右。其中包括,日本的JONA和OMIC,德國的BCS,法國的ECOCERT,瑞典的KRAV等多家認證機構。這些國外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除了銷往認證機構所在國市場外,在泰國市場也占據一席之地。
三、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與標準
泰國目前還沒有關于良好農業操作和有機食品相關的法律,而良好農業操作和有機食品認證的相關條例和標準都出臺自農業商品與食品標準局(ACFS)。該部門自2002年受農業與發展部委托成立以來,于2003年參照ISO65和EN45011的相關要求制定了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和檢查的相關規則。隨后,又根據FAO和WHO的相關要求,參照當前的良好農業操作標準分別制定了國家農作物類、畜禽養殖類和水產品類的良好農業操作標準,另外,還制定了有機食品的農作物種植和畜禽養殖的國家標準。如上標準已在2003年開始發布實施,但是,所有國家標準都并非強制性標準。泰國有機食品認證公司(ACT)參照國家標準和IFOAM基本標準制定了自己認證機構的標準。
四、標志的類型和使用
泰國良好農業操作和有機食品認證使用的是同一個標志。該標志的形狀有如一個大寫的英文字母Q,因此,在泰國也被稱為Q標志。2005年農業商品與食品標準局制定了良好農業操作產品和有機食品使用Q標志的標準。依據該標準,使用Q標志的GAP產品必須符合如下5項要求:1、 初級加工產品(僅限于產品在農場階段)必須符合GAP相關國家標準并要通過獲得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認證;2、產品加工過程,包括包裝車間或屠宰車間必須達到GMP或HACCP要求,并且也要獲得認可的認證機構的認證;3、準許使用Q標志的產品必須滿足可追溯的要求;4、產品必須出具符合認證機構所執行標準要求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5、產品的檢測標準必須符合ACFS的國家標準或由NCACFS所認可的標準的要求。
Q標志的形狀雖然相同,但是,對于GAP產品和有機食品Q標志的顏色有所不同,GAP標志的主體顏色為綠色,而有機食品的主體顏色為金黃色,金黃色標志標示的產品是表示比綠色標志的產品更安全、更健康。但是,有機食品轉換期產品標志通GAP所使用的是同一個標志。由于標志的實施才剛剛開始,部分使用標志的企業還存在使用錯誤的現象。
五、有機農場
泰國的有機農場主要分為五大類:單個農戶農場、公司農場、政府農場項目、農戶與公司合作農場和農戶與非政府組織合作農場。其中最為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農場項目,在該類項目中,政府拿出大量資金來扶持當地農民,對當地農民進行免費培訓,提供免費的農業技術和生產資料,引導農民按照有機農業的生產方式進行耕作。政府之所以花費大量的財力和人力來開發有機農業有如下幾點原因:1、泰國皇室對有機農業十分關注。例如:泰國的國王就親自建立了多處皇家有機農場,而且,每年都會有皇室成員到各個農場進行參觀和視察;2、該類農場大都建立在國家級保護區內或周圍,政府希望能夠利用有機農業的理念來開發和保護這些地區;3、該類地區的農民都屬于生活最為貧困的農民,政府通過對他們的扶持來達到農民增收的目的。另外一種模式是農戶與非政府組織合作農場在泰國也具有相當重要的作用。由于農戶的分散性,單個農戶很難參與市場競爭,而通過非政府組織或農民協會的參與,將分散的農戶進行有效的聯合,對農戶進行統一培訓,對產品進行統一銷售。這樣方式的組合既可以有效地保護農民的最大利益,同時也可以保證有機產品的質量。
六、有機食品市場
泰國有機食品的銷售途徑主要有三種:一是農戶對消費者進行直銷。由有機產品的種植農戶生產出產品后,定期對固定的消費群體進行送貨或定期舉辦有機食品集市銷售,產品以鮮活產品和大米為主,基本上不進行產品包裝,所銷售產品也并非100%通過認證機構認證,因為,在泰國只要農戶按照有機食品標準進行農業耕作,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就可以作為有機食品進行銷售;二是安全食品專賣店銷售。泰國暫時還沒有GAP或有機食品專賣店,但是在部分大中城市開設了安全食品銷售店,銷售店里的產品包括了綠色食品、無化學投入品產品、安全食品、GAP產品和有機食品等,該類消費店一般規模比較小,但產品目標市場非常明確;三是進入超市進行銷售。進入超市的產品種類比較豐富,認證標志也比較多。其中也不乏國外的認證機構。通過對有機食品同常規食品的價格比較發現,大部分有機食品的價格要比常規食品高50%-100%。其中,尤其是進口有機食品的價格更是不菲。
七、對我國有機認證的啟示
泰國安全食品認證體系雖然仍然處于起步階段,認證的面積和認證的企業數量還不算很多,但是泰國的安全食品認證,尤其是有機食品發展顯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具體表現如下:
1、非政府行業組織對有機農業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盡管缺少政府的直接扶持,但是,農民合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在開展有機農業培訓,開辟市場途徑以及建立公平貿易和行業自律等方面啟到了重要作用。
2、產品銷售途徑的多樣化。在對有機食品開發前就要選擇好產品的目標市場,選擇不同的銷售渠道來分銷產品。
3、積極參與有機食品的國際銷售。通過同歐盟GAP標準和有機食品標準的對接以及認證機構申請美國和日本等國家認可,推動本國產品順利進入國際市場。
4、培育長期穩定的國內有機食品消費者。泰國有機食品市場能夠顯現出蓬勃的生命力,不僅僅表現在種植農戶高漲而積極的情緒,同時也表現在消費者對有機食品的信賴和熱情的購買力。
5、對認證企業和農戶的建立完善的培訓體系。在每個基地提出有機食品認證申請后,認證機構或相關協會和非政府組織都會對每個參與認證的農戶和公司進行培訓。通過對農戶和公司的培訓來建立誠信機制、選擇目標市場和實現公平貿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