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生產和加工以社會經濟與環境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思想和原理為基礎,通過有機生產和有機產品的貿易實現以下目標:
1生產優質產品,滿足社會的需求;
2保持生產體系和周圍環境的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棲息地;
3盡可能利用當地生產系統中的可再生資源并促進水資源和其它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
4促進耕作系統中生物循環和物質循環、保持和提高土壤的長效肥力;
5尊重畜禽在自然環境中的生理需要和生活習性;
6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平衡;
7發展持續的水產品生產的水生生態系統;
8生產可完全生物降解的有機產品,使各種形式的污染最小化;
9保護生產者和加工者的利益,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努力使整個生產、加工和銷售鏈都能向公正性、公平性和生態合理性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