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足夠量的、營養品質高的食品;
以建設性的、有助于改善生命質量的方式與自然系統及其循環協調共生;
考慮有機種植和加工過程廣泛的社會和生態影響;
在農作系統內,鼓勵和改善包括微生物、土壤生物、植物、動物在內的生物循環;
開發有價值的、可持續的水產養殖系統;
長期保持并提高土壤肥力;
維持生產系統及其周圍環境的基因多樣性,包括保護植物和野生棲息地;
促進對水體、水資源及水體中生命的健康、適度利用;
在當地組織的生產系統內盡可能利用可再生資源;
創造作物生產和畜禽養殖之間融洽的的平衡;
給牲畜提供所有必須的生活條件,使其能夠按照本來的行為方式生活;盡量減少各種形式的污染;
利用可再生資源加工有機產品;
生產完全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產品;
生產持久的、高質量的紡織產品;
允許有機農業生產和加工的所有從事者享有基本的生活條件,包括滿足基本需求,獲得足夠收入,對工作環境滿意等;
朝社會公正、生態負責的全生產、加工和分配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