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機產品認證申請書》。
2.《有機產品認證調查表》(有機產品加工)。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經營范圍需包括認證產品)。
4.SC證書副本及明細頁復印件(明細頁中品種明細一欄中需包括認證的產品種類)。
5.加工廠行政位置圖、廠區平面圖及車間設備位置圖。要求:
1)加工廠行政位置圖(市、縣或鄉的行政圖,并標明加工廠所在的位置)。
2)加工廠區平面圖(應標明加工廠周邊環境、加工、包裝車間、倉庫)。
3)車間設備位置圖(應標明相關設備的分布)。
6.本年度加工用水的檢測報告(適用時)。要求:
1)監(檢)測機構應至少具有中國計量認證(CMA)資質。
2)檢測依據為GB 5749。
7.如為委托加工,提供有機加工委托合同。要求:
1)合同中應明確加工產品明細、數量、有效期限。
2)應在合同或附加協議中體現有機加工的具體要求,包括防止有機產品與常規產品混雜所采取的措施等。
8.如外租倉庫,應提供倉庫的租用合同、行政位置圖及平面圖。
9.商標(適用時)。
1)使用他人商標的申請單位提供商標授權使用許可合同、商標局公告、商標注冊證。
2)如需體現自有商標的申請單位,需提供商標注冊證。
10.有機加工質量管理手冊。(需包括GB/T 19630-2019中 7.2.4要求的內容。)
11.有機加工操作規程。包括:
1)各產品加工工藝流程圖及各環節操作規程。
2)產品的包裝材料、方法、運輸和儲藏等環節規程。
3)廢水、廢渣等廢棄物的處理規程。
4)防止有機生產、加工和經營過程中受禁用物質污染所采取的預防措施。
5)防止有機產品與常規產品混雜所采取的措施(存在平行生產的企業須提交)。
6)運輸工具、機械設備及倉儲設施的維護、清潔規程。
7)加工廠衛生管理與有害生物控制規程。
8)標簽及生產批號的管理規程。
9)員工福利與勞動保護規程。
12.對于外購有機原料的,提供外購有機原料的購銷協議、購買發票、有機產品證書與銷售證復印件。
13.本年度相關記錄文件(應有記錄人手簽字或加蓋公章,如未發生,可暫不提供,待現場檢查時提交至檢查組。)。包括:
1)原料的運輸記錄
2)原料的入庫記錄。
3)加工過程各工序記錄。
4)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購買單據、產品說明書及臺帳記錄。
5)成品入庫、出庫記錄。
6)銷售記錄。
7)有機標識的使用管理記錄。
8)機械設備清潔記錄。
9)加工廠有害生物防治記錄。
10)培訓記錄。
11)內部檢查記錄。
12)產品召回記錄。
13)客戶投訴處理記錄。
14)介紹和說明加工廠情況的照片。
注:
1、以上文件是對申請有機加工認證的一般性要求,在現場檢查時檢查員可能會針對生產的具體情況要求申請單位提供本清單未涉及的文件。
2、對于不適用或無法提供的文件,應統一提交書面說明,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確認。
3、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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