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一詞的英文原意是一種出具證明文件的行動。ISO/IEC指南2:1986年對“認證”的定義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經鑒定的產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或規范性文件的活動。”
第三方的認證活動必須公開、公正、公平,才能有效。必須有絕對的權力和威信,必須獨立于第一方和第二方之外,必須與第一方和第二方沒有經濟上的利害關系,才能獲得雙方的充分信任。由在國家注冊并認可的組織機構去擔任這樣的第三方,這樣的機關或組織就叫做“注冊認證機構”。
為促進食品案例,保障人體健康,防止農藥、化肥等化學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由通過資格認可的注冊有機食品認證機構依據有機食品認證技術準則、有機農業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對申請的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實施規定程序的系統評估,并頒發證書,該過程稱為有機食品認證。認證以規范化的檢查為基礎,包括實地檢查、可追溯系統和質量保證體系的實施。
有機食品認證范圍包括種植、養殖和加工的全過程。有機食品認證的一般程序包括:生產者向認證機構提出申請和提交符合有機生產加工的證明材料,認證機構對材料進行評審、現場檢查后批準。
中國生產的有機食品大部分出口。希望從事有機食品生產、加工及認證的企業可以咨詢遼寧出境檢驗檢疫局植檢處(大連)、中國進出口質量認證中心環境認證部(北京)、國家環保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南京)或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產研究所(北京)。
中國有機產品的標準發展經過了一個從分散到規范的過程。2004年之前,中國沒有統一的有機產品標準,各個機構制定自己的有機認證標準。隨著中國有機產業的發展和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認監委)的成立,2004年認監委發布實施了試行標準——《有機食品認證規范》,在全國范圍內試點實施。經過一年的摸索和實踐,在《有機食品認證規范》的基礎上,認監委正式發布實施有機產品的國家標準《GB19630.1-4——2005》。至此,該標準成為了中國有機產品生產、經營、認證實施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