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有機產品認證相關的法規或部門規章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有機產品認證依據的國家標準為《有機產品》(GB/T 19630)。
《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2004 年第67 號令)是我國現行對有機產品認證、流通、標識、監督管理的強制性要求,明確了有機產品的定義、有機產品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的要求,對有機產品的監督管理體制、適用范圍等進行了具體規定;提出了從事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及其人員的具體要求;對從事有機產品的產地(基地)環境檢測、產品樣品檢測活動的機構的資質要求做出了規定;規定了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的基本格式、內容以及標志的基本式樣,并明確了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和標志在使用中的具體要求;規定了認監委和地方質檢部門對有機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中的具體監管方式;規定了對有機產品認證認可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的處罰。
《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國家認監委2005 年第11 號令)是對認證機構開展有機產品認證程序的統一要求,分別對認證申請、受理、現場檢查的要求、提交材料和步驟,樣品和產地環境檢測的條件和程序、檢查報告的記錄與編寫,做出認證決定的條件和程序、認證證書和標志的發放與管理方式,收費標準等做出了具體規定。
《有機產品》國家標準(GB/T19630)共分為四個部分,從有機產品的生產、加工、標識與銷售以及管理體系等四個方面均提出了技術要求,是有機產品認證必須依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