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內容:
1、申報材料是否規范齊全。
2、基地環境、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是否符合GB/T19630《有機產品》要求。
二、法律依據:
1、GB/T19630.1-.4《有機產品》標準。
2、《關于印發產品質量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通知》
3、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4、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管理辦法。
三、辦事條件:
1、申請人向COFCC提出正式申請,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書》,并同時填寫相應認證領域的《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并按照《有機食品認證書面資料清單》準備文件;若縮短、免除轉換期則需要同時填寫《縮短、免除轉換期申請書》。
2、申請人與認證中心簽訂《檢查合同》、《標志使用合同》。
3、繳納相關費用。
四、辦理程序:
1、代辦申請。COFCC一部根據申請企業或個人的申請信息為其代辦申請。
2、文件審核。COFCC一部按照《有機食品認證合同評審及文件審核》進行審核并委派檢查員進行實地檢查。
3、綜合評審。COFCC二部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表》、《調查表》等相關材料以及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樣品檢驗報告等進行綜合審查評估,編制《有機食品認證綜合評審報告》,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
4、頒證決議。認證決定人員對申請人的《申請書》、《調查表》及相關文件、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COFCC的《有機食品認證綜合評審報告》等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客觀的做出同意頒證、有條件頒證、有機轉換頒證或拒絕《頒證的決定》
5、繳費管理。COFCC二部對申請人的繳費情況進行核實,未交費催其繳費下發《催繳費通知書》已繳費發下證書。
6、制證發證。核實繳費信息后對申請企業下發相應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