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蜂產品包括蜂蜜和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與自身分泌物結合后,經過充分釀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質(原料蜜),經過濾、脫水(根據需要)、灌裝加工而成的產品;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蜂王漿(別名:蜂皇漿)指工蜂舌腺和上腭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飼喂蜂王的漿狀物質,經過濾、加工制作而成的蜂王漿及蜂王漿凍干品產品。
蜂產品的申證單元為2個: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及品種,分裝企業還應單獨注明分裝。蜂產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6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1. 蜂蜜。
原料蜂蜜-融蜜-粗濾-精濾-真空脫水(根據需要)-過濾-灌裝-裝箱
分裝生產流程:成品蜜-融蜜(根據需要)-灌裝-裝箱
2. 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
(1)蜂王漿:原料蜂王漿-解凍-過濾-包裝-冷藏
分裝生產流程:成品蜂王漿-解凍-包裝
(2)蜂王漿凍干品:原料蜂王漿-解凍-過濾-真空冷凍干燥-粉碎-成型-包裝
分裝生產流程:成品-包裝
(二)關鍵控制環節。
1. 原材料的質量控制。
2. 過濾過程控制。
3. 蜂王漿貯存和運輸過程溫度控制。
4. 灌裝(包裝)過程的衛生控制。
5. 蜂王漿凍干品加工過程溫度、濕度控制。
(三)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 蜂蜜中藥殘、農殘超標。
2. 蜂蜜淀粉酶值和羥甲基糠醛不符合標準要求。
3. 蜂蜜、蜂王漿摻假。
4. 蜂王漿中10-羥基-2-癸烯酸不符合標準要求。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蜂產品企業應具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原輔料倉庫、加工車間、包裝車間、成品庫。生產用廠房能滿足工藝要求。廠房與設施必須根據工藝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衛生管理和清洗。
1. 灌裝車間應相對密封,入口處應設有人員和物流凈化設施。
2. 車間內地面及墻壁做到能夠沖洗并保持清潔,分別設有獨立的投料間和灌裝間。
3. 在加工過程中,蜂王漿應在室溫下(25℃以下)解凍,從解凍到完成加工不得超過24小時。原料、成品應在-18℃以下冷藏(不包括常溫保存的產品)。
4. 蜂王漿凍干品生產環境的潔凈度和溫濕度(相對濕度在45%以下,儲存溫度在20℃以下)應滿足工藝要求。
(二)必備生產設備。
1. 蜂蜜。
周轉桶、原料罐、過濾設施、真空濃縮設備(根據需要)、成品罐、容器清洗消毒設施、灌裝設施。
分裝企業應具備周轉桶、原料罐、容器清洗消毒設施、灌裝設施。
2. 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
蜂王漿:冷藏保鮮庫或其它相應的儲存設施(-18℃以下)、過濾設備、冷藏運輸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設施、灌裝設施、溫濕度控制設備、包裝設備。
分裝企業應具有溫濕度控制設備和包裝設備。
蜂王漿凍干品:冷藏保鮮庫或其它相應的儲存設施(-18℃以下)、過濾設備、冷藏運輸工具、真空冷凍干燥設備、粉碎設備、成型設備、空氣凈化設備及溫濕度控制設備、包裝設備。
分裝企業應具有空氣凈化設備及溫濕度控制設備、包裝設備。
#p#分頁標題#e#注:與蜂蜜直接接觸的設備為不銹鋼制成,加工前后應清洗消毒并有記錄。
四、產品相關標準
GB18796-2005 《蜂蜜》、GB 14963-2003 《蜂蜜衛生標準》、GB/T 9697-2002《蜂王漿》、GB 19330-2003《原產地域產品 饒河(東北黑蜂)、蜂蜜、蜂王漿、蜂膠、蜂花粉》、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企業生產的蜂蜜及蜂王漿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規定,不得含有蜜源植物的有毒物質。
使用的原輔材料為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必須選用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蜂蜜:分析天平(0.1mg)、天平(0.1g)、分光光度計、恒溫水浴鍋、阿貝折射儀、無菌室或超凈工作臺、微生物培養箱、滅菌鍋、生物顯微鏡、干燥箱。
(二)蜂王漿:天平(0.1g)、分析天平(0.1mg)、減壓干燥箱、液相或氣相色譜儀。
七、檢驗項目
蜂產品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按表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對各類各品種的主導產品帶“*”號標記的出廠檢驗項目,企業應每年檢驗2次。
蜂蜜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感官 |
√ |
√ |
√ |
|
2 |
水分 |
√ |
√ |
√ |
|
3 |
還原糖 |
√ |
√ |
√ |
|
4 |
蔗糖 |
√ |
√ |
√ |
|
5 |
灰分 |
√ |
√ |
* |
執行GH/T1001-1998的產品不檢此項 |
6 |
羥甲基糠醛 |
√ |
√ |
√ |
|
7 |
酸度 |
√ |
√ |
* |
|
8 |
淀粉酶活性 |
√ |
√ |
√ |
|
9 |
鉛 |
√ |
√ |
* |
|
10 |
鋅 |
√ |
√ |
* |
|
11 |
四環素族抗生素殘留量 |
√ |
√ |
* |
|
12 |
菌落總數 |
√ |
√ |
√ |
|
13 |
大腸菌群 |
√ |
√ |
√ |
|
14 |
致病菌 |
√ |
√ |
* |
|
15 |
霉菌 |
√ |
√ |
√ |
|
16 |
標簽 |
√ |
√ |
|
|
17 |
凈含量 |
√ |
√ |
√ |
大桶裝產品可不檢此項 |
蜂王漿產品質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
檢驗項目 |
發證 |
監督 |
出廠 |
備注 |
1 |
感官 |
√ |
√ |
√ |
|
2 |
水分 |
√ |
√ |
* |
|
3 |
10-羥基-2-癸烯酸 |
√ |
√ |
* |
|
4 |
蛋白質 |
√ |
√ |
* |
|
5 |
灰分 |
√ |
√ |
* |
|
6 |
酸度 |
√ |
√ |
* |
|
7 |
總糖 |
√ |
√ |
* |
|
8 |
淀粉 |
√ |
√ |
* |
|
9 |
標簽 |
√ |
√ |
|
|
10 |
凈含量 |
√ |
√ |
√ |
|
八 、抽樣方式
根據企業所申報的發證產品品種,在企業成品庫內按照每個申證單元隨機抽取1種品種進行發證檢驗。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保質期內的產品。抽樣基數:蜂蜜不得少于100kg;蜂王漿(鮮王漿及王漿凍品)不得少于10kg。抽樣數量:蜂蜜隨機抽取2kg (不少于8個最小包裝);鮮王漿隨機抽取1kg,王漿凍干品為0.5 kg(不少于6個最小包裝), 樣品平均分成兩份,一份檢驗,一份備查。
如果生產企業只生產大包裝產品,核查組應在成品庫中隨機抽取4件,抽樣數量不少于5 kg。
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查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抽樣日期。
九、其他要求
1、包裝鋼桶應符合GH/T1015要求,塑料包裝桶應符合相應食品包裝標準要求。不得使用鍍鋅桶或盛裝過農藥、燃料油、食用油或其他化工產品的包裝容器。
2、盛裝蜂王漿的容器應用清水刷洗干凈,并用75%食用酒精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