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食品生產許可申證,現場核查時會被提出問題以及被評分,若出現零分項或得分率不足85%,則企業該次申證會被判定為不合格。
1.檢驗依據的齊全性問題。
針對這種情況,食品伙伴網梳理了食品生產許可申證現場核查可能出現的典型問題,供廣大食品同仁參考。
試制外檢報告相關的問題
1.檢驗依據的齊全性問題。
建議企業將試制產品送檢時,同檢驗機構核對下外檢報告的檢驗依據,防止缺漏。
舉例,某產品執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若其外檢報告檢驗依據缺失對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則建議補充完善。
2.外檢報告附帶標簽的問題。
確實存在檢驗機構將企業送檢的標簽附加在報告末尾的情形,從某個角度來說這可以用來證明檢驗機構的專業性、標簽相關結果得出的科學性,但換個角度,它也說明了存在標簽和產品實物分離的現實情況。
建議外檢報告盡量不附帶產品標簽。
3.標簽指標的檢測依據缺失的問題。
舉例,某產品執行SB/T 10379,該標準10.1.1條款對標簽標識有明確要求,那建議該產品外檢報告的標簽的檢測依據,除GB 7718外,增加“SB/T 10379”。
4.受限類食品添加劑的驗證問題。
如固體飲料產品,配方中使用了山梨酸鉀,依據GB 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山梨酸鉀最大使用量應不超過0.5g/kg。
對此,建議在產品外檢報告中,對山梨酸鉀的含量進行檢測,驗證其確實為合規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需覆蓋衛生規范類標準的問題
企業申證前,需整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此類制度是否需覆蓋GB 1488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以及GB 1930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生產衛生規范》等具體的產品生產衛生規范這樣類似的標準,可能一些企業存在疑問。
對此,食品伙伴網建議,企業宜整理齊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度清單除了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建議也參考GB 14881以及諸如GB 19304類似專項生產衛生規范等。
證照資質相關的問題
1.某些食品類別前置取證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如包裝飲用水類別,若采用地下水作為水源進行生產的,應先取得取水證;
若產品為飲用天然礦泉水類別,除了應先取得取水證,申證前還應取得采礦證;
自行生產盛裝飲用水的包材(瓶、桶、蓋等),應先取得相關工業品生產許可證。
企業在申證前應關注此類前置取證相關要求。
2.空氣潔凈度驗證報告相關問題。
若對應產品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中明確了空氣潔凈度相關要求,則應對相關區域進行空氣潔凈度檢測、出具驗證報告。如飲料類產品。
3.特殊供方未有效監控的問題。
如供方為個體戶、農戶等特殊情況,其相關檢驗報告可能無法提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企業應自行取樣送外檢來進行監控。
以上就是食品伙伴網整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證現場核查的典型問題。若需要食品生產許可申證等相關咨詢指導,可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