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2023年月餅專項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23年 第18號〕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開展月餅專項監督抽檢,采取現場抽樣和網絡抽樣方式在全國隨機抽取月餅樣品400批次,發現6批次樣品不合格,分別是3批次微生物污染、2批次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和1批次質量指標不達標。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遼寧、吉林、浙江、山東、湖北、重慶等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已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產品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及時公開所采取的不合格產品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總局報告。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湖北省黃岡潤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北綠創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抹茶味奶黃流心月餅,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建設街匯客隆糧油果蔬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長春市德惠市百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京式月餅(五仁),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金億達鑫沅食品零售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長春市阿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京式五仁月餅,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遼寧省沈陽市新民市多多又好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遼寧省沈陽天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蛋月燒月餅(藍莓五仁),其中納他霉素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天貓疆北古鎮旗艦店(經營者為山東省泰安市藝琪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手機APP)銷售的、標稱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苗潤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蛋月燒月餅(蓮蓉蛋黃味),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問題
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四公里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臺冠食品(重慶)有限公司生產的餅城記月餅(蓮蓉蛋黃味),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2.月餅專項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9月17日
附:
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
一、菌落總數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月餅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
月餅中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是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
二、納他霉素
納他霉素是一種由鏈霉菌發酵產生的天然抗真菌化合物,屬于多烯大環內酯類,既可以廣泛有效地抑制各種霉菌、酵母菌的生長,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產生,是一種食品防腐劑。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允許在月餅表面采用混懸液噴霧或浸泡方式使用納他霉素,其殘留量應小于10mg/kg。
納他霉素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為了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產品保質期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最大使用量為0.5g/kg。
月餅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食品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四、酸價(以脂肪計)(KOH)
酸價,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等異味,嚴重超標時會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長期攝入酸價超標的食品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月餅中酸價(以脂肪計)(KOH)的最大限量值為5mg/g。
月餅中酸價(以脂肪計)(KOH)檢驗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原料采購把關不嚴,也可能是生產工藝不達標,還可能與產品儲藏條件不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