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我國食品配料行業提出了大力開發“天然、營養、多功能食品配料”的綠色理念,食品成分“回歸自然”已成為不可逆轉的潮流,天然食品已成為食品研究開發的重點。盡管如此,人們對“天然”的食品成分究竟是什么一直爭論不休。近日,國家標準《天然食品成分使用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食品伙伴網總結了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天然食品成分技術要求,并將“天然食品成分”與現有標準中部分有關“天然”的術語進行了對比,供大家參考。
一、征求意見稿中天然食品成分的技術要求
1、屬性要求:
“天然食品成分”應屬于“食品成分”,即“任何用于制造或配制食品并且可能以改良形式存在于最終產品中的物質”。
2、原材料要求:
天然食品成分的原材料應來源于植物、藻類、真菌、動物、微生物、礦物質或海水中,化石燃料不應用作原材料。但“天然礦泉水”“瓶裝水”“調味料”不屬于標準規定的范圍。
3、工藝要求:
天然食品成分應通過物理和/或酶和/或微生物處理從原料中獲得,但惰性和/或微生物處理不應生產自然界中不存在的物質,可以使用 pH 調節;
當沒有物理和/或酶和/或微生物處理工藝時,可以使用不改變成分的其他工藝;
復合食品成分中每種食品成分應符合相應生產工藝要求。
4、生產要求:
可在天然食品成分生產過程中使用和摻入水;在不影響食品成分的前提下,可從食品成分中去除一種或多種成分。
5、產品判定:
天然食品成分應根據標準中的決策樹進行判斷。
二、現行標準中有關“天然”的術語與征求意見稿的對比
現行標準中沒有“天然食品成分”的明確規定,涉及到有關“天然”的術語與征求意見稿也有一定的不同。以下是現行標準及相關文件中部分有關“天然”的術語與征求意見稿的對比。
1、天然食品
《食品工業基本術語》(GB/T 15091-1994)規定,天然食品(natural food)指“生長在自然界,經粗(初)加工或不加工即可食用的食品”。
征求意見稿規定“天然食品成分”原材料應“來源于植物、藻類、真菌、動物、微生物、礦物質或海水中的一種或幾種”,并沒有規定應來源于“天然食品”,且征求意見稿中“天然食品成分”的工藝要求也不僅限于“粗(初)加工或不加工”。
2、天然香辛料
《天然香辛料 分類》(GB/T 21725-2017)中,天然香辛料,是可直接使用的具有賦香、調香、調味功能的植物果實、種子、花、根、莖、葉、皮或整植株等天然植物性產品。征求意見稿不適于調味品(包括香辛料)。
3、天然香料
GB 2760實施指南中,天然香料是指用物理方法或者酶法或者微生物法工藝從動植物來源(可以是未加工過的,也可以是經過了適合人類消費的傳統的食品制備工藝加工過的)制得的具有香味性質的天然香味復合物或者化學結構明確的香味物質。
GB 2760中天然香料的原材料限定于“動植物來源”,范圍小于征求意見稿中“天然食品成分”的原材料。
4、天然腸衣
《天然腸衣》(GB/T 7740-2022)規定,天然腸衣是健康牲畜的小腸、大腸和膀胱等器官,經過刮制、去油等特殊加工,對保留的部分進行鹽漬或干制的動物組織,是灌制香腸、香肚等的衣膜。
天然腸衣的規定與征求意見稿中的“天然食品成分”基本一致。
5、天然莧菜紅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天然莧菜紅》(GB 1886.110-2015)規定,天然莧菜紅是以紅莧菜可食用部分為原料,經水提取,乙醇精制獲得的。
天然莧菜紅的加工過程沒有改變成分,其規定與征求意見稿中的“天然食品成分”基本一致。
小結
“天然食品成分”的明確會規范市場上的相關聲稱行為,有助于食品和飲料行業業內的公平競爭。
食品伙伴網溫馨提示:
目前在標簽上使用“天然食品成分”應慎重;
如該標準能夠順利發布,企業在食品標簽上特別強調添加了“天然食品成分”的,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的規定標示出相應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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