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食品名稱可能會具有“迷惑性”,因此,食品生產企業要明確標識產品的真實屬性名稱,確保消費者可以了解產品的真實屬性。
那么,企業如何做到合規標注產品的真實屬性名稱,食品伙伴網對此進行了整理,供行業參考。
1、什么是“真實屬性”
能夠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質、特性、特征,具有明晰產品本質、區分不同產品的作用。
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通常是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中規定的食品名稱或食品分類名稱。若上述名稱有多個時,可選擇其中的任意一個,或不引起歧義的等效的名稱;在沒有標準規定的情況下,應使用能夠幫助消費者理解食品真實屬性的常用名稱或通俗名稱。
2、食品名稱真實性原則
為確保消費者通過真實屬性名稱了解產品信息,企業不能使用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能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
“虛假”是指設計、制作食品標簽不實事求是,在標簽上給出了虛假、錯誤的信息;
“夸大”指故意夸大某項事實或功能;
“使消費者誤解”是指標簽上標示的信息能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聯想;
“欺騙性文字、圖形”是指在標簽上標示的文字、圖形,導致消費者誤會食品真實屬性。對于食品標簽上輔助食用方式解釋說明或者是為裝飾產品等情況使用的圖形,如調味料產品標簽上標示烹調相關菜譜,菜譜中含有非調味料產品中的食物圖形,則不屬于對消費者的欺騙或誤導,企業可以添加“圖片僅做配料裝飾”等相關說明。
3、易混淆真實屬性的食品名稱形式
3.1 未標識真實屬性名稱
當通過食品名稱無法判斷產品的本質屬性時,就應在食品名稱同一版面、鄰近位置標識出反映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
例如,“香辣雞絲”,配料表:小麥粉、植物油、生活飲用水、食用鹽、大豆膳食纖維粉、白砂糖、味精、辣椒、香辛料、單硬脂酸甘油酯、呈味核苷酸二鈉、食用香精香料。
通過食品名稱“香辣雞絲”易使消費者誤解為肉制品,根據產品配料表以及產品形態,可判定出產品為調味面制品,因此產品名稱應修改為“香辣素雞絲(調味面制品)”。
3.2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
食品名稱通過改變字號大小或色差有意地掩蓋食品真實屬性,如把真實屬性名稱標小且不明顯,或通過調整標簽底色使真實屬性名稱與底色基本一致,或將真實屬性名稱遠離食品的名稱。
例如,“果汁飲料”,其中“果汁”字號明顯大于“飲料”字號,且“飲料”的字色與底色基本一致,消費者容易誤認為食品是“果汁”而非“飲料”。
3.3 食品名稱與配料表不符
當食品中僅添加了相關風味的香精香料時,不允許在產品名稱中僅標示該食品配料的名稱。
例如,“奶油瓜子”,配料表:瓜子、食用鹽、白砂糖、食品添加劑(甜蜜素、食用香精)
食品名稱為“奶油瓜子”,而配料表中無“奶油”等相關配料,只有“食用香精”,屬于虛假標識食品名稱誤導消費者,因此產品名稱應修改為“奶油味瓜子”。
小結
企業在為產品真實屬性定性時,需要綜合考慮產品的配料組成、工藝過程、執行標準、生產許可等相關因素,比如說糕點和餅干在原輔料成分、工藝流程等方面有較多重合,企業需要根據以上因素綜合來確定產品的真實屬性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