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廣大食用豆芽生產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食用豆芽生產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甘肅省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關于印發食用豆芽生產經營監管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將食用豆芽生產經營有關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規定要求: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
二、全市食用豆芽生產加工單位要切實規范豆芽生產加工條件,按照《甘肅省食用豆芽工業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19版)對生產場所、設施設備、工藝布局、產品標準等規范進行建設和改造,依法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后方可生產銷售。要依法做好進貨查驗、生產銷售、出廠檢驗臺帳記錄工作,嚴格落實追溯管理。
三、全市食用豆芽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索取和查驗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產品合格證明及銷貨憑證,建立采購、銷售記錄,材料齊全,驗收合格后方可經營使用。食用豆芽銷售者要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豆芽名稱、食用豆芽生產許可或登記備案資質、批發者名稱以及檢驗檢測等信息。
四、2022年8月1日起,對沒有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產品合格證明、進貨票據(電子一票通)和未經包裝標識的豆芽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我局將加大對食用豆芽的執法檢查、抽樣檢測工作力度,凡在豆芽生產加工和經營過程中違反上述規定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并及時曝光違法違規案件,堅決打擊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或非法添加的黑窩點、黑作坊,對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隴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