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天津市食品生產許可證后審查工作規范的通知
津市場監管規〔2022〕3號
各區市場監管局、委相關處室及有關單位:
《天津市食品生產許可證后審查工作規范》已經2022年3月18日第4次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2年3月28日
天津市食品生產許可證后審查工作規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升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水平,督促獲得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者(以下簡稱食品生產者)持續保持許可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天津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全市食品生產者開展的證后審查工作。
第三條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委”)按照預防為主、問題導向、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則,組織指導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管局”)開展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工作,并組織制定相關工作規范。市市場監管委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品生產許可證后審查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五條 證后審查的內容包括食品生產者的資質情況、從業人員管理、生產及環境條件、食品原料管理、生產過程控制、成品管理、一致性審查、標簽標識、生產許可現場核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和其他需要記錄的情況。
第六條 證后審查采取“一表三隨機”(即統一審查表格,隨機確定審查時間、隨機確定審查人員、隨機確定被審查對象)的方式進行。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七條 區市場監管局按照本市食品監管工作部署,結合本轄區監管工作需要,對轄區內食品生產者開展證后審查。原則上對每家食品生產者五年內至少審查一次。
第八條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適當增加證后審查的頻次。
(一)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點及工作內容,涉及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調味品、酒類、食品添加劑等高風險產品類別的;
(二)國家或市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風險監測發現問題、輿情熱點關注、投訴舉報及其他存在較高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生產者;
(三)區市場監管局結合轄區實際,認為有必要實施重點監管的。
第九條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隨機抽取本轄區食品生產者作為被審查對象,制定證后審查工作計劃并上報市市場監管委。
第十條 區市場監管局在食品生產監管人員數據庫、食品檢查員數據庫中隨機抽取2名以上(含2名)監督檢查人員和2名以上(含2名)食品檢查員,組成證后審查工作組。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向審查工作組提供被審查食品生產者的生產許可檔案等資料。
第十一條 證后審查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原則上由科級以上(含科級)監督檢查人員擔任,副組長可由食品檢查員擔任。必要時可聘請財務、信息化等方面的專家參與審查。
每家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工作時間一般為1~2天,具體時間由組長根據審查工作需要確定,必要時可適當延長1天。
第十二條 證后審查工作組開展現場審查工作前,應按照審查工作要求擬定現場審查工作方案,包括人員分工、審查重點等內容,確保審查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第十三條 證后審查工作組應持區市場監管局簽發的證后審查工作通知書前往食品生產者開展現場審查工作。
證后審查工作組進入食品生產者現場后,應召開會議,介紹雙方人員,說明審查工作目的、程序、時間及相關工作要求,告知被審查食品生產者應當配合的事項。
第十四條 證后審查工作組應根據審查工作要求,采取聽取食品生產者匯報,查閱食品生產者記錄、賬目、票據,詢問食品生產者員工,核查生產現場,考核食品生產者檢驗能力,核算成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數量,核對食品生產者生產許可現場核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方式開展審查工作。
第十五條 證后審查工作組應在組長組織下,研討、匯總審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并將問題情況與被審查食品生產者進行溝通,填寫《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情況記錄表》。
審查工作組人員及被審查食品生產者在《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情況記錄表》上簽署意見并簽名、蓋章。被審查食品生產者拒絕簽名、蓋章的,核查組長應當在《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情況記錄表》上注明情況,并可以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簽名、蓋章,或者采取錄音、錄像等方式進行記錄。
第十六條 證后審查采取扣分制,發現1項一般項不符合扣2分,發現1項*重點項不符合扣10分,發現1項**關鍵項不符合扣20分。證后審查結論根據最終扣分,分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情形:①符合:扣分<20分;②基本符合:20分≤扣分<35分;③不符合;扣分≥35分。
對證后審查結論屬于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食品生產者,發現涉嫌違法行為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處置。
第十七條 證后審查工作組完成現場審查工作后,應及時匯總本次審查工作整體情況(包括發現的問題、原因分析、相關工作建議),形成證后審查分析報告,連同《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情況記錄表》,于完成現場審查工作后10個工作日內錄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系統。區市場監管局應將證后審查問題處置情況,原則上于完成現場審查工作后30個工作日內錄入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系統。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八條 為保障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工作質量,證后審查工作組原則上不得將審查工作計劃提前通知被審查食品生產者,工作上確有必要的可提前1天通知食品生產者。
第十九條 證后審查人員應當按照本規范規定的工作程序、時限要求及其他相關規定實施證后審查。
第二十條 證后審查人員應當嚴格保守被審查食品生產者的商業秘密,嚴禁將食品生產者的信息資料提供給第三方以獲取不正當利益,公開、公平、公正開展工作,不得刁難食品生產者,不得索取、收受食品生產者的財物,不得向食品生產者推銷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等,不得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第二十一條 區市場監管局要做好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工作經費及后勤等保障,確保證后審查工作有序開展。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范不適用于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
第二十三條 本規范自2022年3月29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17年3月28日發布的《天津市食品生產企業證后審查工作規范(試行)》同時廢止。
附件:
1.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情況記錄表。xlsx
2.食品生產者證后審查通知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