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食品小作坊?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從業人員較少,生產加工規模小,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不含現場制售)的生產經營者。
二、我市食品小作坊生產要辦理什么手續?
根據《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食品小作坊實行登記管理。
食品小作坊生產前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其委托的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申請登記。
三、食品小作坊生產多個品種的食品要辦幾個登記證?
食品小作坊登記實行一坊一證原則,即同一個食品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四、食品小作坊生產的品種有沒有限制?
首先食品小作坊不得生產加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乳制品、罐頭制品、冷凍飲品、果凍、飲料等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含壓榨植物油),酒類(不含糧食釀造酒)以及國家和本市禁止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
其次,食品小作坊還不得生產經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及明細中的食品。
五、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要交費嗎?
實施食品小作坊登記不收取費用。
六、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要哪些條件?
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應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生產加工場所,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
(二)具有相應的生產設備、設施以及衛生防護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七、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登記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委托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的,應當提交由委托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三)主要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及擬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說明;
(四)有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如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生產關鍵環節控制記錄制度、銷售記錄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等。
八、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要向誰提出申請?
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其委托的鄉(鎮、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申請登記。
九、食品小作坊登記如何審查?
食品小作坊登記審查分為書面審核、現場核查兩部分。首先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符合性進行書面審核;其次組織核查組對申請人生產加工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填寫現場核查記錄表,作出現場核查結論。
根據申請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力。
十、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要多長時間發證?
對符合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十一、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多長?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為3年。
十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上有哪些內容?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應當載明:食品小作坊名稱、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生產者為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生產經營品種、登記證編號、有效期、日常監督管理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人員、投訴舉報電話、發證機關、簽發人、發證日期。
十三、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要如何保管?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不得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
食品小作坊應當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登記證。
十四、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到期如何延續?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滿需要延續的,應當在屆滿三十日前,向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逾期提出申請的,按照新申請登記證辦理。
申請延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與延續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十五、食品小作坊登記發生變化如何變更?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在有效期內,食品小作坊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生產經營品種等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后十日內向向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三)與變更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十六、食品小作坊搬遷的怎么辦?
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地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登記證,原登記證自動失效。
十七、食品小作坊變更或者延續還要現場核查嗎?
變更或者延續食品小作坊登記的申請人聲明生產情況未發生變化,經日常監督管理機構證實,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
(一)申請變更的,申請人聲明其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對變化情況組織現場核查;其他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也應當就變化情況組織現場核查;
(二)申請延續的,申請人聲明生產條件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當組織對變化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三)申請變更、延續的,審查部門決定需要對申請材料內容、食品類別、與相關審查規定及執行標準要求相符情況進行核實的,應當組織現場核查;
(四)申請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記錄載明監督抽檢不合格、監督檢查不符合、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隱患的;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需要實施現場核查的其他情形。
十八、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損壞的怎么補辦?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遺失或損壞的,應當及時向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補辦。申請補辦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應當提交補辦申請書。補辦的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編號不變,發證日期和有效期與原登記證保持一致。
十九、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如何注銷?
申請注銷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銷申請書;
(二)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三)與注銷登記有關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