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的規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調整部分類別食品的生產許可管理權限,具體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權限新增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再負責嬰幼兒輔助食品的生產許可工作。調整后,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許可的食品類別為: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其他食品的生產許可仍由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2020年3月1日前,已受理的食品生產許可申請,仍按原規定辦理。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