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切實保障食品經營環節質量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安全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含特殊食品)》《廣西壯族自治區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廣西壯族自治區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廣西壯族自治區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監管工作實際,認真落實。
附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含特殊食品).docx
2.廣西壯族自治區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doc
3.廣西壯族自治區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docx
4.廣西壯族自治區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docx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2019年12月2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