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向雄安新區委托下放10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公告
2019年第62號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向雄安新區下放部分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冀政辦字〔2018〕143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向雄安新區下放134項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43號)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將10項行政許可事項委托雄安新區管委會有關部門依法辦理。
一、委托許可事項
(一)保健食品廣告審批
(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批
(三)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許可
(四)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五)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六)計量器具型式批準
(七)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
(八)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
(九)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危險化學品審核、審批、發證環節除外)
(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二、委托許可實施范圍
雄安新區行政區域范圍內。
三、委托許可期限
本委托長期有效。法律法規規章或委托方的上級機關對委托事項和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特此公告。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8月6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