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友緣酒業有限公司(原名:長沙市瀏陽河酒業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以下簡稱GB 14881)、《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設施與設備
(一)企業使用自備井水進行白酒生產,不能提供水源水質檢測報告,提供的委托檢驗報告項目僅有:臭和味、肉眼可見物、總硬度、鎘、汞、鉛、總砷指標。不符合GB14881中第5.1.1.2條款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質應符合 GB 5749 的規定,對加工用水水質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應符合相應規定。
(二)灌裝間入口未設立換鞋設施或工作用鞋靴消毒設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5.1.5.2條款生產車間入口及車間內必要處,應按需設置換鞋(穿戴鞋套)設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
(三)成品庫內不合格品和合格品未分區存放。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3條款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
(四)庫房內成品與部分外包裝紙箱直接堆放在地面。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4條款貯存物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以利于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
二、衛生管理
(五)無衛生監控制度。成品庫房墻腳有霉斑;包裝間內噴碼機下方有黑色油污;洗瓶機下方空地有玻璃碎渣未清理。不符合GB14881中第6.1.3條款應制定針對生產環境、食品加工人員、設備及設施等的衛生監控制度,確立內部監控的范圍、對象和頻率。記錄并存檔監控結果,定期對執行情況和效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灌裝間,外包裝間地面有裂縫。不符合GB14881中第6.2.1條款關于廠房內各項設施應保持清潔,出現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新;廠房地面、屋頂、天花板及墻壁有破損時,應及時修補。
(七)無蟲害控制措施制度,無企業蟲害控制檢查記錄,成品庫部分窗戶未見紗網或其他防止蟲害侵入設施,二樓庫房內出現鼠害侵入痕跡(鼠類糞便)。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2、6.4.3條款倉庫的設計應能易于維護和清潔,防止蟲害藏匿,并應有防止蟲害侵入的裝置。應制定和執行蟲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檢查。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紗簾、紗網、防鼠板、防蠅燈、風幕等),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若發現有蟲鼠害痕跡時,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
三、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八)企業未設立原輔料進貨查驗、勾調工序等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的控制措施,沒有崗位操作規范。不符合GB14881中第8.1.1條款應通過危害分析方法明確生產過程中的食品安全關鍵環節,并設立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的控制措施。
四、檢驗
(九)酒精計,恒溫水浴鍋無檢定證書,電子天平、地秤、定量灌裝機、分析天平檢定證書均于2018年10月22日到期。不符合GB14881中第9.2條款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
五、培訓
(十)企業未建立培訓制度。不符合GB14881中第12.1條款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對食品加工人員以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六、記錄及文件管理
(十一)查驗了該廠生產日期為2018年6月5日和2018年9月15日兩批長沙大曲的生產記錄,生產記錄顯示5月25日勾調了20噸52度長沙大曲,勾調記錄未寫明使用原料批號及具體使用量,僅記錄6#罐使用量為70%,7#罐使用量為30%,無法與企業進貨記錄及合格證明文件做到一一對應,無可溯源性;現場未提供儲存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14.1.1.2條款應如實記錄食品的加工過程(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產品貯存情況及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并就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經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本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請你公司繼續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要求。
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以下簡稱GB 14881)、《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廠房及車間
(一)配料間、周轉容器烘房窗戶外有池塘,窗戶無紗網,玻璃有破損。不符合GB 14881-2013 3.2.1有關廠區周圍不宜有蟲害大量孳生的潛在場所,難以避開時應設計必要的防范措施的要求。
二、設施與設備
(二)磨漿車間各種管路系統無標識。不符合GB 14881-2013 5.1.1.3有關各管路系統應明確標識以便區分的要求。
(三)磨漿用水儲水罐不易清洗;磨漿機拆卸件及工具用具、容器清洗需拿到車間外進行清洗。不符合GB 14881-2013 5.1.3有關應配備足夠的食品、工器具和設備的專用清潔設施,必要時應配備適宜的消毒設施。應采取措施避 免清潔、消毒工器具帶來的交叉污染的要求。
(四)食品添加劑庫存放有包裝材料、食堂用大米;黃豆倉庫存放剁椒,無標識;成品(半成品)庫房存放大量已裝瓶封蓋的“木子腐乳王”產品(未貼標簽),未標示產品狀態和裝瓶時間;產品倉庫發現有2018年10月16日生產的蒜香寶,產品已封簽,未見該批次《食品檢驗臺賬》、《留樣記錄臺賬》記錄,產品也未標示待檢信息。不符合GB 14881-2013 5.1.8.3有關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衛生管理
(五)成品(半成品)庫頂棚部分破損,個別地方無頂棚。不符合GB 14881-2013 6.2.1有關廠房地面、屋頂、天花板及墻壁有破損 時,應及時修補的要求。
(六)磨漿車間排風口未安裝紗網;車間墻壁管道或設施穿墻縫隙未處理。不符合GB 14881-2013 6.4.2有關應制定和執行蟲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檢查。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紗簾、紗網、防 鼠板、防蠅燈、風幕等),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的要求。
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七)食品添加劑庫存放南京華興消泡劑有限公司生產的復配添加劑“消泡劑”生產日期20171101,保質期12月,共20件。不符合GB 14881-2013 7.3.3有關食品添加劑定期檢查質量和衛生情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的要求。
五、生產過程安全控制
(八)《工具設備清洗消毒管理制度》未規定工具設備清潔消毒效果如何進行驗證。不符合GB14881-2013 8.2.1.2有關清潔消毒制度應包括清潔消毒效果的驗證及不符合的處理的要求。
(九)未能提供豆腐鹵水(硫酸鈣)的配制記錄。不符合GB 14881-2013 8.3.6有關食品添加劑應采用適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應明顯標示、分類貯存;領用時應準確計量、作好使用記錄的要求。
六、檢驗
(十)自行檢驗項目里有大腸菌群,但化驗室無超凈工作臺或空氣凈化系統。不符合GB 14881-2013 9.2有關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的要求。
(十一)《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未規定自行檢驗的檢驗項目和檢驗頻次。不符合GB 14881-2013 9.4有關應綜合考慮產品特性、工藝特點、原料控制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檢驗項目和檢驗頻次以有效驗證生產過程中的控制措施的要求。
七、培訓
(十二)檢驗員進行大腸菌群檢驗時取樣量(10g)比標準(GB 4789.3)規定(25g)少;同一編號的出廠檢驗報告(20180828、20180829、20180830、20180831、21080832)有兩份,1份為胡良華記錄,1份為李永紅記錄,記錄不同生產日期產品的檢驗結果。不符合GB 14881-2013 12.2有關應通過培訓促進各崗位從業人員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意識和責任,提高相應的知識水平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并就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經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本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請你公司繼續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要求。
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以下簡稱GB 14881)、《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針對監督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你公司進貨查驗管理等方面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廠房及車間
(一)配料間無標識,與二樓原輔材料庫房相通,可直接通往拌料間。不符合GB 14881-2013 4.1.2有關廠房和車間的設計應根據生產工藝合理布局,預防和降低產品受污染的風險的要求。
(二)蔬菜解制間、原料暫存庫頂棚有霉斑。不符合GB 14881-2013 4.2.2.2有關頂棚應防止蟲害和霉菌孳生的要求。
(三)配料間墻壁采用涂料,堆積油污。不符合GB 14881-2013 4.2.3.1有關墻面若使用涂料,應無毒、無味、防霉、不易脫落、易于清潔的要求。
(四)蔬菜解制間地面瓷磚破損,原料暫存庫地面有污泥,最里側靠近窗戶有污水溝。不符合GB 14881-2013 4.2.5.2有關地面應平坦防滑、無裂縫、并易于清潔、消毒,并有適當的措施防水積水的要求。
二、設施與設備
(五)原輔材料庫無溫濕度記錄,無溫濕度調控設施;原料暫存庫無標識,原料無標識,堆放無序。不符合GB 14881-2013 5.1.8.3有關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 標識,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時倉庫應設有溫、濕度控制設施的要求。
(六)原料暫存庫原料(洋姜、剁椒、生姜、小米椒)用白砂糖編織袋或黑色塑料袋盛裝,直接堆放在地面;原輔材料庫物品擺放直接貼墻面。不符合GB 14881-2013 5.1.8.4有關貯存物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適當距離,以利于空氣流通及物品搬運的要求。
三、衛生管理
(七)蔬菜解制車間防蠅軟簾破損,蔬菜解制車間、配料間、鹵制車間內發現蒼蠅。不符合GB 14881-2013 6.4.2有關應制定和執行蟲害控制措施,并定期檢查。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紗簾、紗網、防 鼠板、防蠅燈、風幕等),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若發現有蟲鼠害痕跡時,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的要求。
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八)蔬菜制品原料來自農戶鹽漬的蔬菜咸胚,僅對鹽度和感官進行驗收,原料質量控制存在缺陷。不符合GB 14881-2013 7.2.1有關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 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要求。
(九)原料暫存庫地面泥濘,有蜘蛛網的要求;食鹽堆放在棚內,無防護。不符合GB 14881-2013 7.2.6有關食品原料倉庫應設專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檢查質量和衛生情況的要求。
五、生產過程安全控制
(十)未能提供食品添加劑的出入庫記錄和使用記錄;配料間發現兩個不銹鋼桶,內裝白色粉末物料,無標識,企業配料負責人歐四明聲稱是味精(谷氨酸鈉)。不符合GB 14881-2013 8.3.6有關食品添加劑、清潔劑、消毒劑等均應采用適宜的容器妥善保存,且應明顯標示、分類貯存;領用時應準確計量、作好使用記錄的要求。
六、檢驗
(十一)《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DTMZ-SC-03規定出廠檢驗中自行檢驗檢驗項目是: 感官、凈含量 、水分、 食鹽含量、總酸、亞硝酸鹽、大腸菌群;《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醬腌菜原始出廠檢驗記錄》(5-8月)中記錄的檢驗項目:外觀及感官、凈含量、食鹽含量、大腸菌群、菌落總數,與《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規定不符,檢驗員不具備檢驗亞硝酸鹽項目資質。不符合GB 14881-2013 9.2有關自行檢驗應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的要求。
七、培訓
(十二)倉管主管不熟悉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制度;檢驗員不熟悉亞硝酸鹽檢驗方法。不符合GB 14881-2013 12.2有關應通過培訓促進各崗位從業人員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 意識和責任,提高相應的知識水平的要求。
八、記錄及文件管理
(十三)苯甲酸鈉(批號20181003/20180006)未能提供進貨查驗記錄。不符合GB 14881—2013 14.1.2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的要求。
九、食品標簽
(十四)成品庫中發現標示“湖南道好道食品有限公司”的香辣蘿卜,包裝袋上標明監制商是“湖南道好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商是“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許可證號SC10443062305692(湖南洞庭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的生產許可證號),僅標有監制商名稱、生產商名稱及生產商地址,未標明委托單位和委托單位地址。不符合GB 7718-2011 4.1.6.3有關受其他單位 委托加工預包裝食品的,應標示委托單位和受委托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并就檢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經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本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改。請你公司繼續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證生產條件持續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