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冷藏冷凍食品
經營監督管理的通知
市監食經〔2018〕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切實加強冷藏冷凍食品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預防食品安全風險,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規范冷藏冷凍食品經營秩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障冷藏冷凍食品質量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經營者主體責任
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督促冷藏冷凍食品經營者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合法主體資格,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全面履行主體責任義務,切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和儲存場所設置或租賃與其經營的冷藏冷凍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保持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防止食品污染。要制定針對經營環境、經營人員、冷藏冷凍設備、設施等的自查制度,記錄并存檔自查結果。依法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數量、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對入庫冷藏冷凍食品進行符合性驗證和感官抽查,并查驗運輸冷藏車(廂)內溫度的記錄、測定食品的中心溫度,經驗收合格后的食品方可入庫,不得接收不符合驗收標準的食品。
進口的冷藏冷凍食品應當符合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儲存條件。
銷售分裝的進口冷藏冷凍食用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分裝時間、地點、儲存條件、保質期等信息,并保存原包裝備查。
二、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
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開展對冷藏冷凍食品經營場所的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冷藏冷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來源、數量和銷售去向,嚴格核查進貨查驗記錄、冷藏冷凍食品的質量安全證明以及批發經營者銷售記錄等資料;要根據冷藏冷凍食品的溫控特點檢查溫度動態信息記錄情況和涉及溫控設備技術的設置、運行、維護、校驗等情況;并檢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訓情況等冷藏冷凍食品經營制度落實情況。同時,要檢查冷庫經營者制度落實情況,針對檢查情況適時開展監督抽檢,在抽檢過程中發現的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冷藏冷凍食品,及時反饋屬地監管部門。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強化對冷藏冷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經營、貯存等場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明來源冷藏冷凍食品、食用農產品,應責令貨主提供真實合法的來源證明材料。凡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的,入出庫數量與記錄不符的,來源及銷售去向不明的,編造、篡改相關記錄的,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及時追查冷藏冷凍食品來源和流向,建立健全案件查辦線索的信息通報和移送機制,及時通報所涉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涉嫌走私的,要及時移送海關,涉嫌其他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四、強化社會監督
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及時發布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消費提示,引導消費者科學購買、安全消費。要主動發布本地區冷藏冷凍食品安全監管措施、工作進展及取得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分子。要暢通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渠道,對各方反映的冷藏冷凍食品安全問題,要及時核查處置。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引導社會各方共同監督冷藏冷凍食品經營行為,共同打造良好規范的市場環境。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