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7年第21號
2017年第2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相關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啟用調整后的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網上申報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食品生產許可實行“一企一證”原則,即同一個食品生產者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保健食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其式樣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制定。
二、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向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人可通過登錄www.sdfda.gov.cn→網上政務服務大廳→保健食品的方式提出許可申請,省局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要求組織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核發《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食品品種明細》中載明保健食品類別。
三、未取得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保健食品生產者及擬取得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人(含持有舊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擬取得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的申請人),可按《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16號令)規定的核發程序申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四、對于已取得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者申請增加保健食品類別的,按《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16號令)規定的變更程序申請辦理。
五、已持有保健食品《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生產者在取得載有保健食品類別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前,原《食品衛生許可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應在規定時限內根據上述第三條或第四條的情況提出相應的許可申請。
六、對于持有《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一年期(臨時)證(4年有效期尚未屆滿)到期換證的保健食品生產者,未取得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按核發程序申請,經書面審查、現場核查符合要求的,經許可機關批準準予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已取得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按變更程序申請,經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準予發放保健食品類別食品品種明細。
七、關于許可證書有效期限。首次取得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證書有效期限為5年。已有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增加保健食品類別的,品種明細有效期限不得超過《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其中,涉及登記事項變更的,按原保健食品《食品衛生許可證》有效期載明的保健食品類別有效期限,但不得超過《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
八、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已印制的載明原保健食品《食品衛生許可證》證書編號的包裝、標簽,可自相應品種的保健食品審批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不得使用。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使用原包裝、標簽生產的產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特此公告。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