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結合此審查細則分為二個申請單元,根據這二個申請單元,可以分為二個審查細則。分別介紹如下:
蜂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關于印發糕點等7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
(2006年8月25 日國質檢食監〔2006〕365號)
新增2個申證單元《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來自《關于印發食用植物油等26個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國質檢食監〔2006〕646號)
《關于發布花粉及鋒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修改單的通知》(2009年8月31日國質檢食監函588號)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與自身分泌物結合后,經過充分釀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質(原料蜜),經過濾、脫水(根據需要)、灌裝加工而成的產品;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蜂王漿(別名:蜂皇漿)指工蜂舌腺和上腭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飼喂蜂王的漿狀物質,經過濾、加工制作而成的蜂王漿及蜂王漿凍干品產品。
蜂產品的申證單元為2個: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及品種,分裝企業還應單獨注明分裝。蜂產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601。
二、
二、
蜂花粉及蜂產品制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
2.1、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2.1、發證產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本細則是對蜂產品生產許可證細則的補充,在原細則的基礎上增加了兩個申證單元:蜂花粉和蜂產品制品。
蜂花粉指蜜蜂采集被子植物雄蕊藥或裸子植物小孢子囊內花粉細胞而形成團粒狀物(原料蜂花粉)經干燥、去雜、消毒滅菌加工制作而成的蜂花粉;蜂產品制品指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粉)、蜂花粉的提取物、混合物,或以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粉)、蜂花粉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物質(如食品添加劑、營養強化劑、植物提取物、其他食品等),經科學加工而制成的具有蜂產品基本特性的產品。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及品種,即蜂產品[蜂蜜、蜂王漿(含蜂王漿凍干品)、蜂花粉、蜂產品制品]。分裝企業還應單獨注明分裝。蜂產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