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漬水產(chǎn)品生產(chǎn)許可證審查細則
一、發(fā)證產(chǎn)品范圍及申證單元
實施生產(chǎn)許可證管理的鹽漬水產(chǎn)品是指以新鮮海藻、水母、鮮(凍)魚為原料,經(jīng)相應(yīng)工藝加工制成的產(chǎn)品。鹽漬水產(chǎn)品包括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鹽漬魚。
二、基本生產(chǎn)流程及關(guān)鍵控制環(huán)節(jié)
(一)基本生產(chǎn)流程。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原料處理→初礬→二礬→三礬→瀝鹵(提干)→包裝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
原料接收→前處理→燙煮→冷卻→控水→拌鹽→腌漬、鹵水洗滌→脫水→冷藏→成形切割→包裝→冷藏
3. 鹽漬魚
原料處理→腌漬→(干燥)→包裝
(二)關(guān)鍵控制環(huán)節(jié)。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三礬、瀝鹵(提干)。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燙煮、腌漬、脫水、貯存。
3. 鹽漬魚的鹽漬
(三)容易出現(xiàn)的質(zhì)量安全問題。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水分偏高、明礬含量不穩(wěn)定。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藻體水分、鹽分過高。
3. 鹽漬魚組胺偏高。
三、必備的生產(chǎn)資源
(一)生產(chǎn)場所。
1.鹽漬水產(chǎn)品生產(chǎn)企業(yè)除必須具備必備的生產(chǎn)環(huán)境外,其生產(chǎn)場所、廠房設(shè)計應(yīng)當(dāng)符合從原料到成品出廠的生產(chǎn)工藝流程要求。各生產(chǎn)場所的衛(wèi)生環(huán)境應(yīng)采取控制措施,并能保證其在連續(xù)受控狀態(tài)。
2.企業(yè)應(yīng)具備原輔材料庫、與生產(chǎn)相適應(yīng)的生產(chǎn)車間及成品庫房。
3.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生產(chǎn)企業(yè)的成品庫房必須有制冷設(shè)備,且冷庫容量應(yīng)與生產(chǎn)能力相適應(yīng)。
(二)必備的生產(chǎn)設(shè)備。
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原料處理設(shè)備、三礬設(shè)備、包裝設(shè)備。
2.鹽漬裙帶菜、鹽漬海帶:漂燙設(shè)備、冷卻設(shè)備、鹽漬設(shè)備、脫水設(shè)備、切割設(shè)備、包裝設(shè)備。
3. 鹽漬魚:原料處理設(shè)備、腌漬設(shè)備、包裝設(shè)備。
分裝企業(yè)具有自動或半自動包裝設(shè)備即可。
四、產(chǎn)品相關(guān)標準
GB10138-2005《鹽漬魚衛(wèi)生標準》、GB19643-2005《藻類制品衛(wèi)生標準》;SC/T3210-2001《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SC/T3211-2002《鹽漬裙帶菜》;SC/T3212-2000《鹽漬海帶》;備案有效的企業(yè)標準。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guān)要求
鹽漬水產(chǎn)品所用的原料應(yīng)新鮮,來自無污染的海域。所用輔料應(yīng)符合相應(yīng)國家標準及行業(yè)標準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shè)備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
七、檢驗項目
發(fā)證檢驗、監(jiān)督檢驗、出廠檢驗分別按表2中所列出的相應(yīng)檢驗項目進行。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標記的,企業(yè)應(yīng)當(dāng)每年檢驗2次。
表2 鹽漬水產(chǎn)品質(zhì)量檢驗項目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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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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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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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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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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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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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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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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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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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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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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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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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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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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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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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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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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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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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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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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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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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海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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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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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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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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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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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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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裙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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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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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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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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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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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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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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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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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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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9
|
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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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鹽漬海蜇皮和鹽漬海蜇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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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甲基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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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鹽漬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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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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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鹽漬魚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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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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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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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鹽漬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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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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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氯聯(lián)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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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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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鹽漬魚(海水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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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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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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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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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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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滴滴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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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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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海帶、鹽漬裙帶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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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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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價
|
√
|
√
|
*
|
鹽漬魚
|
17
|
過氧化值
|
√
|
√
|
*
|
鹽漬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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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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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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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漬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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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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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二甲基亞硝胺
|
√
|
√
|
*
|
鹽漬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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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凈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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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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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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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鹽漬魚的水分、鹽分按企業(yè)標準進行判定)
八、抽樣方法
根據(jù)企業(yè)所申請取證的產(chǎn)品品種,在企業(yè)的成品庫內(nèi)抽取海藻類和海蜇類各1種產(chǎn)品進行發(fā)證檢驗。
抽取樣品為同一批次、保質(zhì)期內(nèi)的產(chǎn)品,抽樣基數(shù)不得低于100個最小包裝。抽取樣品量不得少于4個最小包裝(總量不少于2kg)。樣品分成2份,1份檢驗,1份備查。樣品確認無誤后,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蓋章、當(dāng)場封存樣品,并加貼封條。封條上應(yīng)當(dāng)有抽樣人員簽名、抽樣單位蓋章及封樣日期。樣品在運輸?shù)倪^程中應(yīng)冷藏。
九、其他要求
鹽漬水產(chǎn)品允許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