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水產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結合此審查細則分為三個申請單元,根據這三個申請單元,可以分為三個審查細則。分別介紹如下:
水產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結合此審查細則分為三個申請單元,根據這三個申請單元,可以分為三個審查細則。分別介紹如下:
2006年2月22日關于加強對食品中鋁殘留量檢驗的通知(國質檢食監函〔2006〕108號)水產品發證檢驗增加鋁作為發證檢驗項目,最終產品鋁的殘留量≤100mg/kg。
2005年9月26日關于發布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修改單的通知(國質檢監函〔2005〕776號)之《水產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修改單(第1號)
2005年9月22日關于加強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工作的通知(國質檢監函〔2005〕775號)以淡水魚為原料的水產加工品發證檢驗中,增加對孔雀石綠的檢驗
2004年12月23日關于印發糖果制品等13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通知(國質檢監〔2004〕557號)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水產加工品是指以鮮、凍水產品為原料加工制成的產品。水產加工品共分為3個申證單元,即干制水產品、鹽漬水產品和魚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