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產企業填報《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同時提供廠區布局圖、生產工藝流程圖和相關證明等申報材料,向企業所在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可以向所在省級飼料管理部門領取
★(二)★
省級飼料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后10日內,組織對申請企業進行專家評審。
專家評審包括書面審查和實地考察。
★(三)★
專家評審合格的,由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填寫《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綜合審核表》,在10日內與企業申請材料一并上報農業部。
★(四)★
農業部自收到省級飼料管理部門報送的申報材料后10日內,將申請提交農業部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專家審核委員會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在10日內決定是否發放生產許可證。
★(五)★
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新辦生產企業持《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