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標準都是針對“審核”工作的。但ISO14010是一個通用原則,它廣泛地利用于判斷任何環境活動:事件、條件,也包括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審核準則的一個系統化、文件化驗證過程,并將驗證結果呈報委托方。
而ISO14011的應用范圍比ISO14010要小得多,它適用于判斷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本審核準則的一個系統化、文件化的核查過程,并將核查結果呈報委托方。
ISO14010中界定的環境審核可用于多種不同類型的環境調查:
如:
* 企業對于法律及標準的符合行為審核
* 對環境報告的審核
* 對某一環境事件的審核
* 評審環境管理體系
這些都可以循環ISO14010的通用原則,特別是企業在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所做的初始預評審也可以采用ISO14010的原則。
而ISO14011則目的性更為單一、明確,它適用于評價所建環境管理體系的功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指定程序,是否有效地實施所有規定的活動。總而言之,特定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反應了環境方針規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