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標準內容
7.1.2人員
組織應確定并配備所需的人員,以有效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并運行和控制其過程。
02 審核思路
人是組織的第一資源,組織應根據滿足既有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的需要,以及組織發展的需要,通過各種渠道招聘、培養、使用和留住適用的優秀人才。
在審核過程中,審核員可與受審核方溝通既有人員是否滿足組織質量管理體系和過程運行控制的需要,了解既有人員的學歷、技能、年齡,以及性別結構,了解其全員勞動生產力的績效狀況。
必要時,審核員可與受審核方進一步溝通其人力資源規劃,了解人力資源管理的流程信息或要求。
針對特定的行業,審核員還應結合法規要求進一步了解其受審核方的人力資源結構,以及法規所規定的人員資格是否滿足其最低要求,包括總人數,工程技術人員結構、特種崗位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等信息。諸如電工、電焊工、機動車駕駛員、叉車司機等持證上崗的情況。
03 應用關注
(1)本條款關注組織在選人、用人方面的要求,包括用人需求的提出、招聘到合適的人員(選對人)和員工異動(把人放對位置)等人力資源管理要求。
必要時,組織需要編制與業務規劃相匹配的人力資源規劃。
組織應采取各種措施識別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人力資源。包括與崗位工作量相匹配的人員數量(定編)、適任的人員,尤其從事檢驗測試、審核、客戶投訴處理、設計開發、質量技術、特殊工種等直接影響質量績效的關鍵、敏感崗位的人員配置,確保所有直接或間接影響質量績效的人員必須與崗位適任要求相匹配,這項工作可以和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的“三定”方案同步進行。
(2)鑒于企業管理已經從提高勞動生產率到提高組織效率。目前更加強調人的效率對組織持續成功的重要性。所以人的“選、用、育、留”對提升組織的核心競爭力至關重要。
組織通常抱怨的執行力問題,更多關注的是流程和制度原因,但實際上很多都是由于選人、用人不合理導致的。即沒有在合適的時間將合適的人員放在合適的崗位上。如服務行業在選擇直接面向顧客提供服務的一線人員時,需要采取必要的性格測試等手段以確保選對人。領導者除了選對人、用對人,還要善于培養人的能力和激勵人的工作潛能。
隨著組織的專業化分工越來越細,出現了勞務外包、臨時聘用等多種低成本勞動力管理手段,人力資源管理出現了組織將部分專業工作和不增值的工作任務外包給第三方服務供方的情況,組織需要考慮服務外包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和必要的盡職調查,尤其是對涉密、技術敏感等崗位人員的配置需要加強風險管控,包括簽署服務水平協議,并進一步明確特定的聘用標準、界定哪些崗位的人員配置不能使用外包勞動力和受限制的聘用人員。
(3)審核時應關注,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對外包服務提供人員和外部服務供方的能力評估和風險管控是否到位、一線操作人員中的特殊工種和關鍵、敏感崗位的人員配置是否符合特定的要求,尤其應關注組織對外部服務供方的任何變更如何進行及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