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過進行內部審核,控制和改進管理體系運行,使公司的質量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內部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控制。
3、職責
3.1 由HACCP小組組長組織編制并實施。
3.2 HACCP小組組長
3.2.1 負責審批年度內部審核計劃并向總經理匯報;
3.2.2 負責聘用審核組長、審核員,并任命經培訓合格的內審員;
3.2.3 負責審批審核組長編制的具體內部審核計劃;
3.2.4 負責審批內部審核報告,作為輸入管理評審的信息;
3.2.5 接受顧客和相關方或認證機構對公司進行管理體系審核并做好協調工作。
3.3 審核組長
3.3.1 協助HACCP小組組長組建內部審核小組和召開審核預備會;
3.3.2 領導內審員開展審核工作,對審核結果的準確性和全面性負責,有權對審核結果作最后決定;
3.3.3 負責編制審核報告,報送HACCP小組組長。
3.4 內審員
3.4.1 按照公司具體的內部審核計劃和組長分工負責的要求,編制自己的審核檢查記錄表;
3.4.2 客觀公正地收集證據,分析和記錄觀察結果,匯報審核組長,保管好審核記錄和受審核部門資料。在受審核部門資料需保密時,要遵守保密制度;
3.4.3 注意協調與受審核部門人員的關系,配合審核組長的工作;
3.4.4 針對審核中發現的不合格項,及時客觀地填寫內審不合格報告,經被審核部門責任人確認后,交審核組長。
3.5 受審核部門
3.5.1 將審核范圍、內容通知有關人員,指派專人陪同審核組,提供審核所需的資料、資源,配合審核員工作;
3.5.2 確認有不合格項時,相關責任人要在不合格報告上簽字確認;
3.5.3 根據內部審核報告,制定和實施對不合格項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3.6 各部門
各部門要從人員調動上支持內部審核小組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品管部制定公司年度管理體系內部審核計劃,由HACCP小組組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HACCP小組組長組織實施,一般情況下,對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所涉及的各部門每年至少進行1次。如有體系重大調整或顧客投訴或發生批量不合格或過程失控,經HACCP小組組長批準后可增加內審一次。
4.2 年度內部審核計劃的內容
1)審核時間安排;
2)審核目的和體系范圍;
3)審核的頻次(可根據需要安排)等。
4.3 審核準備
4.3.1 HACCP小組組長任命具有內審員資格的合適人選組成審核組,指定審核組長,由審核組長負責本次審核的具體組織工作;
4.3.2 審核組長編制具體審核計劃,由HACCP小組組長審批本次審核計劃;
4.3.2 由審核組長會同審核員在審核前召開審核預備會,審核組長根據具體審核計劃為組員適當分工,組織研究如何更好地實施審核計劃;
4.3.3由審核組長組織審核組成員按規定編制和準備專用文件。
1)審核通知(包括審核部門、范圍、日期、審核所依據的文件、審核員分工情況、審核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安排);
2)審核檢查表;
3)不合格項報告表。
4.3.4由審核組長提前一星期向受審核部門發出“審核通知”。
4.3.5 受審核部門收到“審核通知”以后,如果對審核日期和審核過程有異議,可在兩天之內通知審核組,經過協商允許更改。受審部門必要時確定陪同人員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4.4審核實施
4.4.1審核流程為首次會-現場審核-末次會-跟蹤
4.4.2審核組長召開由審核組成員、受審核部門主要負責人及主要管理崗位的負責人等參加的首次會議,其內容包括:
a. 向受審核部門的領導重申審核的范圍和目的,介紹審核組成員;
b. 簡要介紹本次審核采用的方法、程序和依據;
c. 確認審核所需的資源是否齊備;
d. 確定審核項目的日期和末次會議時間。
4.4.3 審核的具體內容無特殊情況要按審核檢查記錄表進行,審核的手段包括:
a.與相關人員交談;
b. 查閱文件;
c.檢查現場、收集證據。
4.4.4審核員現場發現問題時應當場讓該項工作負責人或操作規程者確認并填寫“不符合項報告表”,以保證不符合項能被完全理解,有利于糾正,審核員將此報告交審核組長。若雙方對審核判定有爭議時,由審核組長根據客觀事實裁決。
4.4.5在末次會議召開前,由審核組長召集審核組成員對審核結果做匯總分析,并對受審核方的體系運行情況做出評價。
4.4.6審核評價結束后,由審核組長召開由受審核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審核組成員參加的末次會議。有關末次會議的注意事項及內容包括:
a.末次會議應由審核組長主持,參加者應簽到,末次會議應有記錄并保存歸檔;
b.在末次會議上審核組長應說明不合格項的數量和分布情況,并宣讀不合格報告,提出糾正措施的建議;
c.在末次會議上審核組長還應回答受審核部門提出的問題,并通報審核報告發送的日期。
4.4.7由審核組長或其授權的審核員編寫“審核報告”,審核組簽字,HACCP小組組長批準,報送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4.4.8審核報告的內容
1)受審核的部門,審核目的、范圍、日期;
2)審核準則;
3)審核員、受審部門主要參加人員;
4)審核綜述;
5)不合格項及糾正要求。
4.5審核報告的發放范圍
1)HACCP小組組長;
2)受審核部門;
3)不合格項涉及的相關部門。
4.6 受審核部門負責人
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兩天之內對不合格項實施糾正措施。對不能在短期內糾正的不合格項由責任部門提出糾正措施實施方案,填寫“糾正與預防措施處理單”交審核組備案。
4.7 審核組
對受審核部門采取的糾正措施進行跟蹤檢查,驗證其有效性,將檢查結果記入“糾正與預防措施處理單”。
4.8 內部審核中使用的全部記錄由審核組長移交品管部按照本公司的“記錄控制程序”進行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