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環境方針
制定并形成文件:
有無書面化?
有無最高管理者簽名和陳述?
相適應
組織有哪些產品、活動、服務?
巡視設施:
有無環境影響的描述?
有無三個承諾?
提供目標框架:
有無具體承諾(如:達標排放、全過程控制污染、節能降耗)
實施和傳達:
方針在運行中的落實情況如何(每一句話)?
和員工面談,看他們是否了解方針要點,是否知道方針和他們崗位的關系?
有無板報、內刊、培訓教材、宣傳小冊子等傳達方針?
公眾獲得性:
是否對外分發或宣傳?
2、環境因素
有否文件化程序?(證據是:重要環境因素清單是否充分、環境因素調查表、環境影響評價記錄)
目標中是否體現重大環境因素?(和制定目標的人面談、調閱目標制定過程會議記錄)
更新以保持最新狀態:最近臺賬評審和修訂記錄、有無補充和更新?
3、法律和其它要求
有無程序?是否搜集全面?(查清單、查有無原文或副本、查有無現場明示或招貼)
渠道:和需要了解法律法規的員工面談,查渠道有什么?是否暢通?
4、目標指標和方案
建立和實施
調閱目標清單,查評審和更新日期;
層次:
和各層次人士會談,看是否了解與他們工作有關的目標。
考慮法律法規:
查目標制定時的討論記錄;
和制定者面談;
查各部門交流意見記錄。
有無方案:
查有無文件化的方案。
職責:
查組織機構圖和職能分配表;
查方案中對職責的描述;
和相關責任人面談,看他們是否了解和履行了職責。
具體措施:
查實施方法和步驟;
投資計劃;
資源保障。
時間表:
查項目計劃進度安排。
修訂:
查日期;
查新情況的修改記錄。
5、資源、作用、職責和權限
是否有程序?
查組織機構圖和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提問關鍵崗位人員看是否知道自己的職責和與他人的接口。
查接口和關聯性、是否有不明確、不街接、重復設置或矛盾
查有無內刊和會議,交流各部門職責
查人、財、物資源:
查負責環境事務各級人員名單;
投資和費用計劃;
現有技術狀況、有無新計劃?
環境管理者代表:
查任命書,查他是否知道自己的職責,查管理評審記錄
6、能力、培訓和意識
需求:
查培訓計劃、查如何確定需求的記錄。
所有人員:
查培訓記錄(簽到表、教案、試卷、合格證書、資格證書)。
查有無程序?和人員面談,看他們是否了解EMS的重要性和崗位的環境影響。
可能產生重要環境影響的崗位:
查培訓程序中是否規定重要崗位勝任要求、教育水平、工作經驗。
和人員交談,查證明勝任的證據,看他們是否勝任。
7、信息交流
查有無程序?
查交流的證據:
內部(簽閱表、文件分發記錄、公告牌、內刊、會議記錄);
外部(電話記錄、來信副本、投訴和抱怨記錄、對外聲明和答復、宣傳材料、提交上級的環境報告)。
信息通暢否?(信息受阻、信息傳遞失誤否?)
8、體系文件
有否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和相關的作業指導文件;
體系文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相互間接口。
9、文件控制
查有無控制程序?具體的控制方法、評審和修訂記錄。
抽查文件(查本身內容、管理方式是否符合標準?)。
查受控文件清單。
是否規定了如何創建和修改文件的程序和職責。
10、運行控制
查組織確定哪些與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活動,有無各自的文件化程序?
只有這些程序夠不夠?
查評審和修訂日期。
運行標準:
運行程序的實施情況?
是否規定了運行標準?
和員工交談,看是否掌握了運行標準?
查與相關方有關的運行控制程序:
查證據如:采購條款、招標要求、承包商會議、文件交收記錄
查程序評審和修訂日期。
11、應急準備和響應;
查有無程序?了解危害。
查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的行動記錄。
查應急準備方案;
訓練計劃和訓練記錄;
演習和試驗是否暴露了方案的不足,是否導致修訂?
12、監測和測量
查有無程序。
查監測證據:項目、參數、方法、周期、報告。
查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運行控制、環境表現的跟蹤記錄。
查數據的收集和處理情況。
查監測儀器清單。
抽樣檢查儀器校準方案和實施情況和記錄(設備型號、編號、校準周期、校準方法、校準狀態標識、量值傳遞關系)。
收集法律、法規符合性評價的證據(如:監測報告、審核記錄),看結論是否可靠。
13、合規性評價
組織是否建立一個或多個程序,其內容是否滿足標準對兩種情況均要進行評價的要求
是否規定定期評價時間的要求
是否按規定的時限對兩種情況分別進行了評價
對兩種情況進行評價報告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保存定期評價結果的記錄
評價報告中涉及守法性評價存在的問題是否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驗證其整改的效果
14、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查有無程序:職責和權限
查不符合登記表、不符合處置報告。
收集:糾預措施書面證據、跟蹤驗證的記錄、企業對糾預措施的評估證據。
造成對程序的修改時,要查修改的程序內容、并查新程序實施情況(交談)。
15、記錄
查有無“記錄管理程序”。
查記錄清單。
抽樣,查標識、保存方式、條件和處置情況。如:培訓記錄。
檢驗可追溯性,查保存期。
16、內審
查是否定期進行內審,是否有內審程序,程序是否包括了范圍、頻次、方法和職責;
查審核計劃的內容;
確認內審員的能力、資格是否達到要求;
查內外審結果指出的問題是否已得到改善;
查有無審核記錄以及記錄的規范性。
17、管理評審
查是否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了管理評審;
查管理評審程序的合理性;
查管理評審記錄,包括匯總材料的充分性、評審記錄和報告等;
查是否對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明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