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階段現場審核是整個審核活動的重心,為實現審核的有效性與增值,需要有系統的審核思路,本文就二階段現場審核的思路做簡單的介紹。
一、關于審核的路徑
過程方法審核是高度貼近受審核方實際業務活動順序及其相互關系而展開的審核活動,并非孤立的、從標準條款要求出發來評價受審核方體系運行的“截面”或進行證據的“調查式”審核。受審核方的實際業務活動順序及其相互作用關系既是“信息源”,也是審核實施應遵循的路徑或者說是“邊界”。
二、關于審核的模式
在這個路徑上對過程實施審核,實質上是對受審核方QMS過程管理的審核,高效的審核需要系統的模式,因此,審核員在對任何一個過程實施審核時,必須遵循以下三種特定的審核模式(審核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己決定對某一個過程的審核選擇哪一種模式)。
A:PDCA
B:CAPD
C:CPAD
本文就其中的CAPD審核模式做一個簡要的介紹。
三、CAPD的審核模式
特定的模式將引導審核員的審核思路,也能夠促成審核員對其審核過程做出系統判斷,應用CAPD的模式實施審核,要從受審核方的過程績效入手(審核的切入點)。
審核員應首先了解該過程的當前和歷史績效信息。所謂過程績效是指那些能夠表征該過程滿足預期要求程度的指標,如合格品率、差錯率等,質量管理體系(QMS)質量目標是過程績效要達到的程度,某過程績效的好壞也就意味著某質量目標的達成程度如何。對于二階段現場審核而言,一階段的審核輸出已經提供了各過程績效指標的信息。
審核員在二階段現場審核時應從以下方面人手。
第一,審核員從了解這些過程績效的當前水平入手,并確定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
第二,審核員同時還需要了解該過程績效中的短板(水平最差的方面);
第三,了解這些過程績效指標的實現趨勢(如近3個月,近半年等)。
通過對這些信息的了解,審核員可以確定特定的審核線索并有助于選擇合適的審核方式,例如當發現過程的某個績效實現情況很差,或者具象到某產品特性的合格率偏低,那么,對該過程的審核可以圍繞著這個問題展開。
關于溝通上的障礙問題:由于目前國內很多企業對于過程績效這類概念尚不熟悉(汽車行業除外),為了能夠減少溝通上的障礙,如果受審核方并沒有明確的過程績效信息,對于績效信息的審核可以考慮如下的提問方式(僅為示例)。
對于××事情,公司有什么質量目標,目前實現情況怎么樣?
對于××事情的××方面,公司希望能夠做到什么程度?有哪些具體的考核指標?
對于××事情,公司有沒有考核?都考核哪些方面,最近幾個月的考核結果如何?
對于××事情的××目標,今年實現情況怎么樣?最近三年的實現情況怎么樣?
總之,審核員不必生硬使用過程績效這個詞匯來收集信息,而可以選擇其他能夠為受審核方所理解和接受的語言來表達,以達到充分溝通了解信息的作用。
在獲取了審核線索之后,審核員重點審核的是對所確定的問題,組織所采取的措施及其策劃、實施的情況,需要強調的有以下要點。
第一,此時,審核中心已經相對明確,審核員的審核需要緊緊圍繞著這個中心展開。
第二,如果組織對該問題的原因已經識別清楚,已經有具體的糾正及糾正措施,那么,審核員可以選擇該過程的某個/某些活動展開審核,也就是說,根據從專業上的判斷,該問題所指向的那些過程中的活動而非需要涵蓋所有的活動,這可以理解為是審核的一種抽樣行為。
第三,如果組織對該問題的原因尚不明確,也沒有具體的糾正及糾正措施,那么,審核員的審核應以對這個問題產生原因的探尋為主線,從該過程的第一個活動開始,依照活動的順序及其相互關系開展審核,審核也將與過程失效模式的審核相結合。
四、審核場所的起點
就各審核小組的具體審核而言,對任何過程的審核,在場所上需要有明確的起點,并在審核計劃中進行符號標注。審核在場所上的起點相當于審核從哪里開始,該起點需要與審核模式匹配,對于CAPD模式的審核,典型的審核在場所上的起點為績效信息集中的場所。
五、審核的關注點
審核小組無論采用何種審核模式,審核的關注點基本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說,在對任何一個過程進行審核時,審核員需要時刻注意以下三方面的信息。
一是組織的總體質量目標、過程績效是如何被實現的以及實現的程度。
二是顧客及法律法規的要求是什么,是如何被滿足的。
三是最高管理者對審核服務的期望。
六、審核過程中的判標
與往常以標準要求為出發點去尋找審核證據并作出判斷的思路不同,過程方法審核的出發點是受審核方的實際業務活動,審核通過遵循特定的模式實現對過程的系統評價,這其中也包括了符合性的評價,也就是說,審核活動并不是離散的,當審核小組選擇了特定的審核路徑和模式之后,審核的思路得到了確定,在此思路的指引下,收集審核證據并與審核準則進行對照,以判斷與標準要求的符合性。因此,審核員需要理解以下內容。
1.QMS是由過程及其相互關系構成。
2.受審核方質量管理體系QMS的過程應根據組織的目標,遵循受審核方固有的業務流程進行確定,并非一定依據標準的條款順序。
3.某個過程的運行將會與一個或多個標準條款的全部或部分要求相對應,換言之,標準的某個條款可能會通過一個或多個過程的運行得到滿足。
4.審核員不可以僅基于某個或某些條款去要求受審核方某過程的運行。
5.對過程符合性的判斷是在遵循審核路徑依照特定的審核模式實施審核中隨時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