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在審核過程中發現,多數企業在制度建設及管理中存在重制定輕實施、重形式輕內容 、重人治輕法治等情況,在企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結構與層次不符合邏輯順序
有的企業出現既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又有《人力資源管理辦法》、《招聘管理辦法》、《培訓管理辦法》、《績效管理辦法》。
2、制度內容與法規要求不相符
與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表述一不致、相互矛盾,文字表述不嚴謹,以及外延寬窄與內涵深淺把握不準確。
3、宣貫與實施不跟進、不重視
制度出臺后缺乏系統的宣貫及傳遞,導致執行者不了 解制度的意義及內容,甚至不知道有該制度。有些企業制度施行一年后,也未開展檢查與考核 ,制度執行情況也不掌握,當出了問題后才亡羊補牢。
針對上述問題,企業如何充分發揮制度的引領作用,讓制度真正成為推動企業發展的有力工具,是企業在制度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重要課題,也是審核中應加以關注的,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明確制度類型及結構層次
1.制度的類型:
企業制度一般可分為規定、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操作規程、標準、作業指導書等,其中:
制度是指企業對某一管理領域的基本要求和原則性規范,泛指各項規定、辦法、實施細則 、標準、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的統稱,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強制性;
規定是企業對某項工作或活動制定的原則和規范, 與基本制度相比范圍更小;
辦法是企業對某項工作或活動制定的要求和做法,與規定相比內容更具體;
實施細則是企業對某些制度所做的更為具 體的條文式規定,既要符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又不能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原則和精神 ,其特點是詳盡、明晰,具備可操作性,便于管理和執行;
標準是指企業從標準化管理角度對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做的標準;
操作規程是指企業為保證某項工作質量、 安全、有效運轉而制定的、相關人員在操作設備和業務活動時必須遵循的程序或步驟;
作業指導書是指企業規定具體作業活動方法的文件,直接指導操作人員進行各種質量控制活動,包括作業內容、實施步驟及方法、操作要點、質量控制要求等。
2.制度的結構層次
制度是在企業成立之初建立、在運營過程中不斷健全和完善,有效運作一個企業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成功而優秀的企業制度往往較多且詳細。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根據企業性質、企業規模 、管理跨度、資質范圍及等級等情況建立制度體系,其制度體系范圍包括企業戰略規劃及目標管理、企業風險控制管理、企業文化管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企業法律事務管理、企業公共關系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知識管理、 施工機具管理、物資管理、分包管理、質量管理 、技術管理、檢測設備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成本控制管理、財務管理、稅務管理、資產管理、檔案管理、文件管理、檢查與分析管理、改進與創新管理等內容。
企業根據上述內容,將制度體系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層 次為 《企業管理總綱》或 《管理手冊》;
第二層次為企業的各項規定、辦法等;
第三層次為企業的各項實施細則、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及企業標準等。
企業制度結構層次遵循“總綱一規定—辦法—細則”的邏輯順序,總綱是治理企業的根本要求。
例 1 : 物資管理,從物資需求、采購計劃、 供方評價與選擇、采購合同到采購實施、進貨檢驗、入庫與庫管、領料與出庫、使用與回收等環節,小型企業應制定《物資管理辦法》;中大 型 企 業 應 制 定 《物資管理規定》 及 《物資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倉庫管理辦法〉〉、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 等 ;《物資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與 《倉庫管理辦法》、 《采購合同管理辦法》 等辦法為并列關系,均從屬于《物資管理規定》。
企業為適應信息時代,開展網絡招標業務,可制定《物資網絡招標采購實施細則》,此細則從屬于《物資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例 2 : 企業制度管理 ,從擬制 、評審 、審批 、出臺到宣貫、實施 、檢查 、考核 、評價 、修訂等環節,中大型企 業應制定《制度管理規定》及《文件管理辦法》,對各層級制度的章節 、字體 、行距等制式做出規定,還應制定《制度文件編制細則》,體現出 《制度文件編制細則》從 屬 于 《文件管理辦法》、 《文件管理辦法》 從 屬 于《制度管理規定》的結構層次的邏輯順序。
二、遵循制度編制的原則和制度建設的要求
1.企業在編制制度時應遵循的幾個原則合規性。
制度的內容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府有關規定、公司章程要求 ;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程序,應符合相應的流程和權限要求。
系統性。制度體系框架應全覆蓋、無缺失, 形成有機整體,完整反映業務流程和價值鏈, 覆蓋主要業務風險點,發揮系統效用。
層級性。制度的起草權限分為公司職能部 門、分公司或項目部各個層級;適用范圍分為公司職能部門、分公司或項目部各個層級。
協調性。制度建設應注意相互間的協調, 避免各項制度之間的沖突與遺漏。
規范性。制度編寫過程中,公司職能部門及分公司或項目部應結合實際情況,統一制度的分類、權限、格式、內容、名稱等。
適用性。制度建設應從實際出發,適應公司發展和未來需求,制度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 有針對性,易操作、可執行。
先進性。制度建設應按照公司戰略發展的要 求 ,吸收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理論和經驗,應用公司經驗沉淀及知識累積,保持制度體系及 編制內容的先進性。
2.制度建設要求
企業應根據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發展的需要 ,在每年度末或下年度初制定《制度建設計劃)>,包括擬制定的制度、擬修訂的制度、擬廢止的制度。
三、抓好制度制定過程的管理
起草:企 業 根 據 年 度 《制度建設計劃》,對擬制定的制度,在制定前進行詳細的策劃,并收集制度對應的國家、地方、行業現行有關法
律法規及上級單位的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起草相關制度,確保制度 的合規性、適用性和先進性。
討 論 :企業對重要的、專業的制度在起草過程中,應由制度的起草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起草,必要時可邀請外部專家參與討論, 也可由企業領導組織開會討論。
會 簽 :制度擬定并經主管部門負責人確認后 ,按照流程由相關部門進行會簽。
審批:由制度起草部門將會簽后的制度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四、正確掌握制度的發布和宣貫方法
1、制度發布載體與形式
載體:企業制度可以紙質、電子等形式為載體;
表達:企業制度可用文字、表格、圖示等形式表達;
形式:企業制度可以紅頭文件、非紅頭文件 (如白皮書等)等形式發布。
2、發布
企業制度可以紙質文件、網絡公示等形式進行發布,并做好發放信息控制。
3、宣貫
企業應本著 “誰起草 、誰貫宣”的原則, 由制度起草部門負責制度的宣傳、培訓 ,確保執行者對制度的理解到位。
制度宣貫可通過會議、專題培訓及網絡宣講等形式進行,將制度的培訓納入企業年度培訓計劃。
五、著力制度的檢查與評價
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由制度起草部門定期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發現未按制度要求執行的,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制度實施情況的評價,企業每年由制度起草部門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的評價,通過評價, 由制度起草部門提出對制度的新增、修訂或廢止的意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作 為 年 度 《制度建設計劃)〉的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