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有效管理本公司新產品開發的各項工作,使新產品能夠滿足法律法規及消費者的需求。
2、范圍
本公司所有新產品的開發。
3、 定義:
(無)
4、 流程圖
(無)
5、 執行方法
5.1開發策劃:
研發部應對開發活動進行策劃,并確定:
5.1.1開發過程的各個階段;
5.1.2開發輸出的要求;
5.1.3適合各個開發階段的評審、驗證、和確認活動。
5.1.4開發活動的職責和權限,以及各部門之間的接口。
5.1.5策劃的輸出隨開發的進展,在適當時予以更新。
5.2開發輸入:
研發部及運營部門應根據市場調查和有關客戶提供的可行性信息,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和期望,包括產品口感、營養、顏色、形狀、包裝等,以《新產品開發計劃申請表》的形式提交生產部及品控部,并與生產部和品控部對《新產品開發計劃申請表》的內容進行評審,評審包括:
5.2.1消費者需求和期望的產品風味、口感、顏色、形狀、包裝、營養等。
5.2.2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
5.2.3以前類似開發提供的適用信息。
5.2.4開發所必須的其他要求。
5.2.5開發輸入的適宜性應完整、清楚地加以記錄。
5.3開發輸出:
開發過程的輸出應針對開發輸入進行評審,開發輸出的結果以《新產品開發項目表》(包括配方、樣品、及工藝要求等)的形式體現出來,其開發輸出應:
5.3.1由技術部經理分配給相應研發工程師開發此產品,滿足開發輸入的要求;
5.3.2為采購、生產銷售提供恰當信息;
5.3.3包含或引用產品的驗收標準;
5.3.4明確規定對產品衛生與安全及正常使用至關重要的特性;
5.3.5開發輸出(配方、樣品、生產工藝等)發放給生產部門之前應得到評審;
5.4開發評審:
根據策劃的要求,在適當階段(輸入、輸出、驗證、確認、更改)由研發部、運營部、生產部、品控部等部門進行評審:
5.4.1評價是否能滿足《新產品開發計劃申請表》的要求(包括樣品品嘗);
5.4.2提出需要采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5.4.3以上評審應以會議的方式進行,并保存會議記錄;
5.5開發驗證:
在開發的適當階段由技術部進行驗證,以確保開發輸出滿足開發輸入(即《新產品開發計劃申請表》)的要求。驗證可采用以下方法:
5.5.1對發行前的文件(包括配方)進行評審;
5.5.2進行檢驗和試驗(包括型式檢驗和品嘗口感),品嘗時可召集業務、生產、品控、客戶代表等人員參加;
5.5.3檢驗和試驗的結果應以《新產品驗證評審表》形式加以保存;
5.6開發確認:
根據開發策劃的安排應對開發的結果進行初步確認,最后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最終確認,確認工作由技術部、業務部及使用客戶執行,可采用以下方法:
5.6.1劣化試驗或同比試驗以確定保質期;
5.6.2召開鑒定會(研發部、運營部、品控部共同評定);
5.6.3顧客使用總結(包括:現場評定和產品評定回饋單);
5.6.4開發確認的記錄應以《新產品評定表》的形式加以保存。
5.7開發更改:
開發更改可在開發的任何階段提出,可在《新產品開發項目表》(包括上市、改進、保存、作廢)上體現出來,但應得到相關部門(研發部、生產部、品控部等)的評審、驗證和確認,并由研發部經理批準,更改的記錄應加以保存。
6、相關文件
《數據分析控制程序》
7、應用表單
7.1新品開發計劃申請表
7.2新產品開發項目表
7.3新產品驗證評審表
7.4新產品評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