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過最高管理者定期對組織的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進行有效評審,以確保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持續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以實現組織既定的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方針、目標。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最高管理者主持的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評審會議。
3、職責
3.1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評審并批準評審報告。
3.2管理者代表負責管理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審核評審報告,以及評審后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跟進、驗證;
3.3質量部負責收集評審資料,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和管理評審總結報告。
3.4 各部門負責提供本部門有關評審所需的資料以及參加管理評審工作,落實管理評審總結報告中與本部門有關的工作內容,制定相應措施,予以實施。
4、定義
無
5、工作流程
5.1 評審頻次:
5.1.1 管理評審每年召開一次,二次之間間隔不超過十二個月。一般選擇在內部質量審核后和外審之前。
5.1.2 下列情況下,由管理者代表申請,經總經理批準適時進行管理評審:
a) 重大的客戶投訴;
b) 發現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嚴重不符合等;
c) 即將進行第二或第三方審核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審核時;
d) 組織結構、產品范圍、技術和工藝、資源配置的重大變動;
e) 社會環境、市場需求、法律法規和標準發生重大變化;
5.2評審計劃和準備:
5.2.1計劃內容:評審目的、范圍、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評審內容及評審前期準備工作和資料。
5.2.2計劃由質量部編制,管理者代表審核,最高管理者批準,在評審會議一星期前發給各部門。
5.2.3各部門協助質量部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提交相應的書面文件記錄以支持其意見,并能與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目標相聯系。
5.2.4 參加評審的成員應包括管理者代表、食品安全小組和各部門負責人。
5.3評審輸入——管理評審內容:
a) 對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外部審核結果。
b) 內外部溝通活動,包括顧客反饋信息,以及相關方的意見。
c) 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績效,包括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方針和目標實現情況,產品實現過程和產品質量控制措施和結果。
d) 糾正和預防措施狀況。
e) 以往管理評審會議的跟蹤措施。
f) 可能影響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變更如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g) 對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提出的改進建議。
h) 食品安全的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
i) 緊急狀況、事故和召回。
j) 評審結果和體系更新活動
k) 各單位、員工對持續改進的合理化建議等。
5.4評審會議:
a) 最高管理者參照評審計劃,主持評審會議;
b) 最高管理者對評審內容做出決定;
c) 質量部應將會議紀要記錄于《會議記錄》中,以客觀反應各方面對評審輸入的意見 。
5.5評審輸出——《管理評審總結報告》:
5.5.1《管理評審總結報告》的內容
a) 管理評審的一般情況目的、依據、時間、地點、人員;
b) 評審綜述;
c) 評審總結。
5.5.2管理評審總結應包括(不限于)以下有關方面的任何決定和措施:
a) 質量、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及其過程有效性改進的建議;
b) 與客戶要求有關的產品改進;
c) 對相關方和客戶承諾的改進
d) 對資源的配置情況是否滿足體系運行的需求;
5.5.3《管理評審總結報告》應在評審會議后一周內由質量部編制,經管理者代表審核,報最高管理者批準,分發到各部門予以執行。
5.5.4《管理評審總結報告》的分發范圍:
a) 總經理、管理者代表;
b) 各單位負責人及其與會人員;
c) 食品安全小組成員。
5.6 管理評審跟蹤
5.6.1管理評審提出的改善項目由相關單位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按《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執行。
5.6.2管理者代表監督、檢查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
5.6.3應由質量部保持管理評審的有關記錄。
6、相關文件。
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
7、相關記錄
7.1管理評審計劃
7.2管理評審總結報告
7.3糾正和預防措施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