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確保質量環境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過管理評審,評價組織的符合性和確定組織的持續改進措施,對任何規定的變更需求予以確定。
2、范圍
對本組織的質量環境管理體系活動及其效果實施全方位的評審。
3、職責
3.1總經理主持管理評審。
3.2管理者代表組織管理評審,并負責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編制評審報告。
3.3各課長提供相關的評審資料,參與管理評審及對提出問題制定糾正措施并落實。
3.4品管課負責協助管理評審策劃,管理評審資料的收集
4、工作程序
4.1管理評審每隔12個月進行一次,在內部審核之后進行,當下列情況發生,由總經理決定,增加管理評審:
A 公司組織機構、服務范圍、資源配置發生重大變化時;
B 市場和產品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 連續出現重大質量環境事故或嚴重的顧客投訴;發生重大環境事故或連續發生環境投訴事件時;
D 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有變化時;
E 即將進行第三方審核前;
F 當總經理認為必要時。
4.2品管課于每次管理評審前一個月編制,《管理評審計劃》,報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計劃內容包括:
a)評審時間;
b)評審目的;
c)評審范圍及評審重點;
d)參加評審部門(人員);
e)評審依據;
f)評審內容。
4.3評審準備
品管課將批準的《管理評審計劃》分發至各部門,各部門根據部門職能準備如下資料,品管課于評審前十天收集評審資料,經管理者代表確認后,報總經理審閱。
評審輸入資料:
a)質量環境方針適宜性;法律、法規的符合性;
b)質量環境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及合理性;環境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
c)外部和內部審核結果;本年度《環境事故調查表》。
d)顧客滿意程度或顧客要求的信息;相關方關注的問題;
e)過程的業績和產品符合性;
f)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g)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h)可能影響質量環境管理體系的變更;
i)職責劃分的合理性、資源保障條件的充分性;
j)改進的建議。
4.4管理評審會議
4.4.1總經理主持管理評審會議。
4.4.2管理者代表向會議報告質量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4.4.3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報告相關的評審項目,對于存在或潛在的不合格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
4.4.4總經理對所涉及的評審內容作出結論(包括進一步調查、驗證),確定改進措施。
4.5管理評審輸出
管理評審會議后,十天內由管理者代表編寫<管理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按《文件控制程序》規定發放至相關部門予以執行。
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
a)質量環境管理體系改進的決定;
b)產品改進的決定和滿足顧客要求的措施;
c)資源配置的確定。
本次管理評審的輸出作為下次管理評審的輸入。
4.6 改進、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和驗證
4.6.1根據管理評審報告,相關部門制定改進措施,管理者代表批準改進措施,品管課對改進措施的實施進行跟蹤、驗證。必要時,由管理者代表會同相關部門對改進效果共同評審、確認。
4.6.2 由評審結果引起文件的更改時,按《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4.6.3 品管課按《記錄控制程序》保持管理評審的記錄,包括《管理評審計劃》、評審前各部門提交的“評審資料”、《評審會議記錄》、《管理評審報告》、相關措施追蹤驗證記錄等。
5、術語解釋
管理評審: 為確定質量環境方針\目標是否達到規定目標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活動
6、相關文件
6.1 《文件控制程序》
6.2 《記錄控制程序》
6.3 《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6.4 《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7、記 錄
7.1 《管理評審計劃》
7.2 《會議記錄》
7.3 《管理評審報告》
7.4 《管理評審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