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對采購產品、最終產品、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及不合格品的再次發生。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產品生產(半成品、最終產品)和服務提供過程中發現的以及供方提供的不合格品,產品交付或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職責:
1 品管部負責不合格品的控制、標識、記錄和監督隔離,跟蹤不合格的處理結果并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 質管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
3 各部門分別對本部門不合格產品或服務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4 食品安全小組組長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不合格作處理決定。
5 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對嚴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處置。
四、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活動包括不合格品的識別、標識、記錄、隔離、評審和處置。
1 不合格品的識別、判定
1.1 品管部的檢驗員負責對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判定,在產品的監視和測量、過程監視和測量、顧客滿意度調查、顧客投訴和數據分析、市場信息分析等發現的不合格品,質品管部負責判定確認。
1.2 進貨不合格品的識別和處理
1.2.1經檢測不合格的源水將停止使用。
1.2.2對原輔材料,經檢驗后不合格的,由倉庫管理員將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區,并做出標識。對嚴重不合格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報食品安全小組長審批,以確定處理方案。
1.2.3 不合格原輔材料的處理方式包括退貨、換貨、報廢等。
2 不合格半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2.1 讓步接收時,檢驗員在不合格標簽上注明“讓步接收”,轉至下道工序或人倉庫。只有不影響顧客使用時,才能辦理讓步接收。有規定時,讓步接收應取得顧客同意。
2.2 返工、返修由生產車間執行,返工返修后的半成品必須重新檢驗,并填寫相應的檢驗記錄。重檢不合格時,食品安全小組長可在檢驗記錄上做出處理決定。
2.3 報廢產品由生產部生產車間放置于廢品區,組織統一處理。
2.4 不合格半成品處理方式有讓步接收、返工、降級、報廢、改作它用等。
3 不合格成品的識別和處理
3.1 經檢驗不合格的成品,隔離分區堆放并予以標識。當產生大批量不合格時,還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總經理做出處置決定。
3.2 不合格成品的處置方式主要有報廢或改作它用。
4 交付或交付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產品
對于已交付或交付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應按照重大食品安全管理問題對待,業務部及時與顧客溝通,及時予以回收,具體執行《產品標識、追溯和回收程序》的規定,品管部和生產部應組織采取相應的糾正或預防措施,執行《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以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旨在增強顧客滿意。
5 對發現的不合格應調查、分析原因,及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發生。
6 對不合格品采取返工或其它糾正方法后應再次進行驗證,以證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