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核不同于外部審核,組織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進行內部審核,時間間隔的策劃應根據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的實際進行考慮,并能適應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需要,如法規的要求、組織管理的要求、顧客和相關方的要求,并應考慮組織產品和服務形成及提供的實際情況。其審核程序應由組織按照審核的基本要求和自身特點制定。內審流程應簡明可行,嚴格完整,閉環運轉。審核步驟通常如下:
一、審核策劃
按照內審程序規定,制定年度審核計劃,管理者授權成立審核組,由審核組長制定專項審核活動計劃,準備審核工作文件,通知審核。工作文件的準備主要是指審核所依據的標準和文件、現場審核記錄、不合格報告等。標準和文件必須是有效版本,必須已在現場實施。它們主要有:
a) ISO 9001標準;
b)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質量計劃和記錄;
c)合同要求;
d)社會要求(有關法律。法規和衛生、生態要求);
e)有關質量標準(包括產品、設備材料環境、方法、人員等產品、資源性標準)。
檢查表是審核員需準備的重要文件,應精心策劃。
通知審核是審核組向受審方通知具體的審核日期、安排和要求,必要時受審核方應準備基本情況的介紹。
二、審核實施
以首次會議開始現場審核。審核員運用各種審核方法和技巧,收集審核證據,得出審核發現,進行分析判斷,開具不合格項報告,并以末次會議結束現場審核。審核組長應實施審核的全過程控制。
三、審核報告
現場審核結束后,應提交審核報告。工作內容包括:審核報告的編制、批準、分發、歸檔、考核獎懲,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的提出,確認和分層分步實施的要求。
四、跟蹤審核
應加強對審核后的區域、過程的實施及糾正情況進行跟蹤,并在緊接著的下一次審核時,對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復查評價,寫入報告,實現審核閉環管理,以推動連續的質量改進。在任何組織中,從審核得到的真正益處最終均來自“自身”的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