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體系的財務考慮(質量成本)
質量體系的財務考慮是必要的,因為:
--質量或非質量對一個企業及其組織實體的盈利和虧損具有顯著的影響;
--通過改善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可以減少損失和提高顧客滿意程度;
--所以,用企業經濟性(財務用語)度量質量體系的有效性,是很重要的。
財務報告可以與企業成本核算并存,或與企業成本核算相關聯。
這些報告必須具有透明度,并且能夠進行長期比較和趨勢描述。
提示:對外部審核員只須證明特征數值和趨勢,不必出示絕對數值和總額。
05.1 是否規定反映質量體系有效性的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
要求/說明:
對有關質量體系要素的財務的收集、分析和表達有著不同的方法。
財務報告的編制方法取決于各個企業特有的結構、組織實體、活動以及質量體系的完善程度。
采用已熟悉的方法,并非就排排斥其他方法和這些方法的修改與組合。
必須有相應的程序、方法與成本結構(見提問05.2至05.4)。(例如采用指導書、分發證明、成本核算點和成本計劃,所有財務費用匯總到企業的最高管理者。)
有關質量體系活動的財務核算方法,可以應用以下方法,例如:
●質量成本法:
-預防成本
-鑒定成本
-內部和外部故障成本
●或過程成本法(盈利-關系-計算)通過:
-符合性成本
-非符合性成本
●或質量損失法(質量損失核算)通過:
-內部和外部損失(不符合質量要求)。
結合故障與故障的原因,必須向企業的最高管理者報告費用的高低、經歷和其分析情況。
提示:詳細說明只是內部質量審核的事情。對外部審核員只需證明程序的存在。
企業有如下任務:統計反映質量體系效果的財務特征數據,描述造成的原因和相應的時間,加以分析、采取改進及預防措施并跟蹤其有效性。
05.2 有關負責人是否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作數值分析?
概念解釋:
關于質量活動的“財務報告”應該由有關負責人定期編制,并作數據分析。由此確定改進措施與目標。
要求/說明:
報告必須以一目了然的形式對經營活動指數,如銷售量(件)、營業額或增值量,以便了解企業的現實情況。特征指數和測量值必須向目標值看齊,趨勢和改進的潛力必須清楚,以便針對下一階段確定質量目標、成本目標和改進措施。
05.3 是否具有由于未達到質量要求(不合格)而造成內部損失的證明?
概念解釋:
“內部損失”是指在供貨前由于未達到質量要求所造成的損失。內部損失的產生是由于返工、工作環境(人機工程)太差等因素而造成的工作效率降低。由于產品在供貨前未達到質量要求而造成的故障成本也屬此類(如:重復地進行服務,從新生產,返工,重新檢驗,報廢)。
要求/說明:
這些成本和費用涉及,例如:
-報廢
-返工
-數量偏差
-價值降低
-未計劃的篩選檢驗
-重復檢驗
-調查問題
-故障造成的停機時間
-未達到開發要求。
這類成本的重點必須從成本的原因按照時間、生產和產品來描述。
05.4 是否具有由于未達到質量要求(不合格)而造成外部損失的證明?
概念解釋:
“外部損失”是指供貨后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它是由于未達到質量要求而造成的損失。
有形損失是指由于產品供貨后未滿足質量要求而造成的故障成本(例如:挑選、返工、返修、保修、退貨、直接成本和賠償、追回產品、產品責任成本)。
典型的無形損失,例如由于顧客不滿意兒影響產品以后的銷路。
要求/說明:
有關的費用有,例如:
-擔保
-折扣
-檢查問題
-追回產品
-產品責任
也可能是:
-企業形象損失
-顧客由于不滿意而轉向其他供方。
這類成本的重點要從成本發生的原因,按照時間、生產和產品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