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 持續改進
最高管理者應確保組織通過以下活動,持續改進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 性:溝通(見 5.6) 、管理評審(見 5.8) 、內部審核(見 8.4.1)、單項驗證結果 的評價(見 8.4.2) 、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見 8.4.3) 、控制措施組合的確認(見 8.2)、糾正措施(見 7.10.2)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更新(見 8.5.2)。
注:GB/T 19001 闡述了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持續改進。GB/T19004在GB/T 19001 基礎之上提供了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和效率持續改進的指南。
以上是標準條款內容,以下是對標準條款內容的理解與分析:
(1)持續改進的目的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也就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 能力。
(2)持續改進的活動與方法 在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時,組織應充分利用下列活動與方法:
① 通過內外部溝通、內部審核、單項驗證結果的評價、驗證活動結果的分析、控制措 施組合的確認,不斷尋求改進的機會,并做出適當的改進活動安排。
② 在管理評審中評價改進效果,確定新的改進目標和改進措施。
③ 實施糾正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更新以實現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