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管理職責
5.1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通過以下活動,對其建立、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持續改進 其有效性的承諾提供證據。
a) 表明組織的經營目標支持食品安全;
b) 向組織傳達滿足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本標準以及顧客要求的重要 性;
c) 制定食品安全方針;
d) 進行管理評審;
e) 確保資源的獲得。
以上是標準條款,以下是理解與分析:
組織最高管理者應承諾建立和實施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并通過持續的改進,使食品安 全管理體系不斷發展和完善。
這些承諾至少通過以下 5 項活動予以證實:
① 以書面方式確定支持食品安全的經營目標。
② 組織的最高管理者采取所有的必要措施 (包括培訓、 會議、 墻報宣傳、 文件等方式) , 確保將有關滿足客戶、法律、法規、ISO22000 標準要求的重要性傳達到組織各級人員,并 使各級人員在工作中嚴格遵守。
③以書面方式確定食品安全方針。
④ 定期進行管理評審,確保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⑤ 組織的管理者應針對每一項食品安全活動確定資源要求并提供充分的資源, 以使食 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進行,達到滿足食品安全的需要。資源包括經過培訓的人員、資金、 設施、設備、技術、方法、工作環境、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