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過程的監視和測量
組織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對質量管理體系過程進行監視,并在適用時進行測量。這些方法應證實過程實現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當未能達到所策劃的結果時,應采取適當的糾正和糾正措施。
注: 當確定適宜的方法時,建議組織根據每個過程對產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影響,考慮監視和測量的類型與程度。
以上是2008版條款。
與2000版條款對比:
標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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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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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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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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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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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當確定適宜的方法時,建議組織根據每個過程對產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的影響,考慮監視和測量的類型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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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與理解:
過程監視和測量的對象是質量管理體系的各個過程。在組織內部一個過程的輸出,往往是下一個過程的輸入,相互構成了過程網絡,形成了質量管理體系,所以要根據過程的重要程度及其相互關系、基本要求、驗收準則,確立需要監視和測量的過程。選用適當的監視和測量方法, 既要有可行性又要有經濟性, 包括選用適當的統計技術和方法進行分析, 例控制圖、工序能力分析、抽樣檢驗、排列圖、對策表等,按設定的目標要求,對過程有效性作出測定和評價。在可行時,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測量,以證實過程能力,例如內部審核,過程審核,工藝紀律檢查等。對未達到預期目標和要求的,可采取相應的糾正和糾正措施,以確保產品和服務的符合性和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