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改進是一個組織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組織的一個永恒目標。質量管理體系的PDCA過程方法本身就內在地要求對過程的識別、相互作用和溝通的各項活動進行有效控制,實現過程增值和對過程實施持續改進。就外部環境而言,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斷發展的,同人們對產品要求的變化一樣。這種發展和變化必然會促使稅收工作的改進和創新。因此,必須建立一種適應機制,使稅收工作能夠適應外界環境變化的要求,增強適應能力和競爭能力,這種機制就是持續改進。
在持續改進過程中,我們通過開展分析和評價現狀,以識別改進區域---確定改進目標---尋找可能的解決辦法,以實現這些目標---評價這些解決辦法并作出選擇---實施選定的解決辦法---測量、驗證、分析和評價實施的結果,以確定這些目標已經實現---正式采納更正等工作,可以為組織帶來諸多效應:就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制定而言,通過對方針和目標策劃的持續改進,制訂并實現更具竟爭力的方針目標,并提供資源加以實現;就過程控制而言,通過對過程的持續改進,既可以提高產品質量,增強顧客滿意度,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稅收成本;就人力資源管理而言,通過向組織的全體員工實施管理、監控和激勵,可以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員工素質,促進以人為本。
回顧我們構建質量管理體系的四個階段,后一階段都是在總結前一階段不足基礎上實施的持續改進,再細到具體的每一項工作,也就是在總結前一階段不足基礎上實施改進措施。古人云:“每日三省吾身”。我們的質量管理體系也在不斷自省和他省中持續改進,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