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識別法律法規,是為了按照其要求做,這是依法治企的需要,其重要性體現為:
1. 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顧客所購買的是產品的使用價值。我國在《產品質量法》和有關產品標準中已明確規定產品的使用價值,組織在貫徹GB/T 19001標準中要把貫徹《產品質量法》放在首位,這是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的基本要求。
為了實現顧客滿意,標準將相關的質量管理法律法規貫穿于產品實現的整個過程,從設計和開發(7.3)、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確定(7.2.1)、采購過程(7.4.1),到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7.4.1)。產品的監視和測量(8.2.4),法律法規要求無處不在。在設計和開發過程中,組織通過對有關法律法規的識別,確保設計和開發輸人的充分性和適宜性。在確定與產品有關的要求中,組織通過對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識別,確保產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在采購過程中,組織通過對與采購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識別,對納入市場準人、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采購,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確保采購產品符合要求。在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中,組織通過對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識別,獲得表述產品特性的準確信息,并確保各類任務指導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使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更加規范有效。在產品的監視和測量中,組織通過對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識別,為有效開展監視和測量工作提供準確的依據,從而嚴把產品質量關,確保產品符合現定要求。
2.確保資源配置和適宜性
只有體系資源的配置適宜、充分,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符合性。在貫標過程中,要從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工作環境等方面識別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在實施中子以滿足。6.2.1條款對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出了要求,但培訓的具體內容要根據組織所處行業的規定加以識別,并結合組織的實際進行操作,從而確保人員能力的適宜性。6.3條款要求識別所配置的設備、設施等過程設備(如硬件和軟件)、支持性服務(如運輸或通爪)、建筑物、工作場所和相關設備是否能夠滿足產品符合性的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的目的。在這方面,特別要注意一點,即識別組織對基礎設施的配置是否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對環境或安全有重大影響的設備。 6.4條款要求關注實現產品符合性的工作環境要求,特別是對人有影響的環境因素(如安全規范),對人和物均有關系的環境因素(如溫度、濕度、照明、通風、潔凈度、噪聲、振動和污染等因素)。所以,對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符合性標準,如生產電子集成電路元件的工作場所要求有潔凈度,生產精密儀器的工作環境要求恒溫和防振,紡織廠的紡織過程要求溫度。濕度等級等。7.6條款要求關注用于測量產品符合性和過程參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校準和檢定是否符合要求,以確保為產品的符合性提供準確的依據。
3.確保管理職責的一致性
5.5.1條款要求根據組織不同的組織形式和領導制度,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得到規定和溝通。因此,需要識別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使的職責分工統一明確,不出現相互矛盾,做到現有職責分配與體系的職責分配協調一致,便于實施。
1. 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顧客所購買的是產品的使用價值。我國在《產品質量法》和有關產品標準中已明確規定產品的使用價值,組織在貫徹GB/T 19001標準中要把貫徹《產品質量法》放在首位,這是滿足顧客要求、增強顧客滿意的基本要求。
為了實現顧客滿意,標準將相關的質量管理法律法規貫穿于產品實現的整個過程,從設計和開發(7.3)、與產品有關的要求的確定(7.2.1)、采購過程(7.4.1),到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7.4.1)。產品的監視和測量(8.2.4),法律法規要求無處不在。在設計和開發過程中,組織通過對有關法律法規的識別,確保設計和開發輸人的充分性和適宜性。在確定與產品有關的要求中,組織通過對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識別,確保產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在采購過程中,組織通過對與采購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識別,對納入市場準人、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采購,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確保采購產品符合要求。在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中,組織通過對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識別,獲得表述產品特性的準確信息,并確保各類任務指導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使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更加規范有效。在產品的監視和測量中,組織通過對與產品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識別,為有效開展監視和測量工作提供準確的依據,從而嚴把產品質量關,確保產品符合現定要求。
2.確保資源配置和適宜性
只有體系資源的配置適宜、充分,才能保證產品質量的符合性。在貫標過程中,要從人力資源、基礎設施、工作環境等方面識別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在實施中子以滿足。6.2.1條款對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出了要求,但培訓的具體內容要根據組織所處行業的規定加以識別,并結合組織的實際進行操作,從而確保人員能力的適宜性。6.3條款要求識別所配置的設備、設施等過程設備(如硬件和軟件)、支持性服務(如運輸或通爪)、建筑物、工作場所和相關設備是否能夠滿足產品符合性的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的目的。在這方面,特別要注意一點,即識別組織對基礎設施的配置是否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對環境或安全有重大影響的設備。 6.4條款要求關注實現產品符合性的工作環境要求,特別是對人有影響的環境因素(如安全規范),對人和物均有關系的環境因素(如溫度、濕度、照明、通風、潔凈度、噪聲、振動和污染等因素)。所以,對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符合性標準,如生產電子集成電路元件的工作場所要求有潔凈度,生產精密儀器的工作環境要求恒溫和防振,紡織廠的紡織過程要求溫度。濕度等級等。7.6條款要求關注用于測量產品符合性和過程參數的監視和測量裝置的配置、校準和檢定是否符合要求,以確保為產品的符合性提供準確的依據。
3.確保管理職責的一致性
5.5.1條款要求根據組織不同的組織形式和領導制度,確保組織內的職責、權限得到規定和溝通。因此,需要識別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使的職責分工統一明確,不出現相互矛盾,做到現有職責分配與體系的職責分配協調一致,便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