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系列標準以其廣泛的內涵和普遍的適用性,在國際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ISO14001作為ISO14000系列標準中的主體標準,規定了組織(包括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的部分或結合體)建立、實施并保持的環境管理體系的基本模式和基本要求,該標準適用于任何類型和規模的組織,并適用于各種地理、文化和社會條件。
隨著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推廣,組織對建立與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意義有著越來越清楚的認識,也有越來越多的組織希望獲得ISO14001認證證書。在此,我們將介紹組織獲取ISO14001認證證書的基本程序。
可以將組織獲取ISO14001認證證書的過程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建立并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階段。
這一階段,組織應建立并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從形式上符合ISO14001標準的要求。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遵循自愿原則,由組織最高管理者決策是否建立和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如果組織決定建立體系,具體應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人、財、物方面的準備。由最高管理者書面任命環境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應授權建立相應的機構,并給予人力和財物方面的支持,以保證體系建立和運行的需要。
第二,要做好初始環境評審。這項工作是對組織過去和現在的環境管理情況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并分析其風險,以確定控制方法和將來的改進方向。一般來說,要做初始環境評審,先應組建由從事環保、生產、技術、設備等各方面的人員組成工作組。工作組要完成法律法規的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現有環境管理制度和ISO14001標準差距的評價,并形成初始環境評審報告。
第三,要完成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工作。所謂的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就是根據初始環境評審的結果和組織的經濟技術實力,制定環境方針;確定環境管理體系構架;確定組織機構與職責;制定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確定哪些環境活動需要制定運行控制程序。
第四,編制體系文件。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是一個文件化的環境管理體系,需編制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
第五,運行環境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編制完成,正式頒布,就標志著環境管理體系已經建立并投入運行。
在體系運行期間,為審查組織的環境管理活動是否已按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進行,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得到了正確的實施和保持,為確定體系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有效性,組織應組織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貫穿這些工作始終的另一項重要工作是全員培訓。建立和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強調全員參與。建立和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任何一個環節,都有賴于全體人員共同努力,任何一個員工都不可能游離于體系之外,為使他們都能理解并以實際行動支持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組織必須進行充分的培訓,內容從ISO14001標準,到環境方針,到適用法律法規,到個人職責,到重要環境因素,到體系文件,到作業指導書,到運行記錄……
如果組織在建立和實施體系的過程中,需要人員培訓和技術支持,可以向環境管理體系咨詢機構尋求幫助。按照我國規定,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咨詢機構必須在國家環保總局科技司注冊備案。
第二階段,認證取證階段。
經過內審和管理評審,組織如果確認其環境管理體系基本符合ISO14001標準要求,對組織適用性較好,且運行充分、有效,可向已獲得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認可有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查詢可登錄環認委網站://www.naceca.org)提出認證申請并簽定認證合同,進入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審核階段。
認證審核是認證機構受組織委托,以第三方身份對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與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符合性和運行、保持的有效性進行審核驗證,并確定是否向組織發放認證證書的過程。
為接受認證機構的認證審核,組織應做好充分準備,保持體系有效運行。認證機構會派出審核組,審核組將對組織實施認證審核。認證審核包括第一階段審核和第二階段現場審核。在組織完成第二階段現場審核開具的不符合糾正并經過審核組驗證關閉后,機構經過認證評定,將確定是否批準組織的認證注冊和頒發認證證書。
認證證書有效期三年,三年內,組織要多次接受機構的監督審核;三年后,組織要申請復審,重新注冊獲得證書,此過程同第一次認證取證。
在組織獲取認證證書的兩個階段中,第一階段是基礎,第二階段是對第一階段工作的驗證和肯定,兩個階段的工作相互聯系,不可偏廢。只有第一階段工作充分有效,才有可能在第二階段取得令人滿意的結果;當然,也只有第二階段工作有效,組織才有可能獲得認證證書,從而最大程度的從建立和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方面受益。因此,我們提醒組織,在獲取認證證書的過程中,不要輕視任何一個階段的工作。同時,我們希望本文可以讓組織在取證過程中少走一些彎路,盡早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統一的良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