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為了更有效地實現我國計量資源的合理配置,為廣大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計量檢測服務,必然會設立和發展各類計量中介技術服務機構,如稱重計量、眼鏡檢測、流量、容量和商品房面積測量等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形成一個對社會重要商品量公正計量檢測服務網絡體系。
一、 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必備條件和應盡義務
為了保證商品計量的準確可靠,1995年7月5日,國家技術監督部門發布了《社會公正計量(站)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了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必備條件,應盡義務和監督管理措施。
1. 設置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必備條件
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是之省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考核批準,在流通領域為社會提供計量公正數據的中介服務機構。
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必須具備下列兩個方面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獨立于交易雙方;
(2)具有提供計量公正服務的能力,并取得社會公正計量行(站)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具有提供計量公正服務的能力應具體體現在下列四個方面:
a. 計量檢測設備及配套設施滿足計量檢測的要求,并可溯源到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b. 工作環境符合規定的計量檢測要求;
c. 計量檢測人員經考核合格;
d. 具有保證計量檢測工作質量的管理制度。
2. 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應盡的義務
依據《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應當履行以下三項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規章制度,接受當地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的監督;
(2) 維護和保養計量檢測設備,保證計量檢測設備在適用周期內準確、可靠;
(3) 妥善保管計量檢測數據原始記錄,并對其出具的數據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任何一個社會計量(站)只要具備上述必備條件,履行上述義務,就必須主動積極地建立和實施計量檢測服務質量體系,才能確保為社會提供計量公正數據并作為貿易結算的依據。
二、 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計量檢測服務質量環
依據社會公正計量行(站)的計量檢測服務實際1情況,參照ISO9004-2中的服務質量環,可以編制出其計量檢測服務質量環。
(1) 計量公正行(站)應根據社會計量檢測市場的需求開發計量檢測項目。如對大宗貨物稱重計量、社會電能計量、煤氣或水流量計量等檢測,需由社會公正計量行(站)提供計量數據,一作為當前企事業單位之間貿易結算的依據。因此,至今已有不少城市設立了計量公正行(站)。
(2) 計量檢測服務質量體系的建立與實施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計量檢測數據產品與服務質量,而參照ISO9003《質量體系 最終檢驗和試的質量保證模式》建立的質量保證體系,按照ISO10012-1《測量設備的質量保證要求 第1部分:測量設備的計量確認體系》建立的計量確認體系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因此,完全因該相互融合起來,以確保檢測數據公正、科學、正確,服務質量規范、穩定,顧客滿意。
三、 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文件
每個計量公正行(站)都應建立一個文件化的檢測服務質量體系,該體系一般包括四個層次的文件。
1. 質量手冊
計量公正行(站)應依據ISO/IEC指南49《測試實驗室質量手冊編制導則》,ISO10013《質量手冊編制指南》及ISO10012-1《測量設備的計量確認體系》等標準,結合實際編制質量手冊。
質量手冊的內容結構一般為:
(1) 前言[計量公正行(站)概況等介紹];
(2) 服務質量方針和目標;
(3) 組織結構及職責;
(4) 體系各要素的管理要求,如策劃、校準、不確定度、溯源性、確認間隔、記錄、封印、標記、貯運、不合格設備的管理,測量儀器(包括標準物質)的管理,人員、環境、文件和資料控制、內部審核和評審等;
(5) 手冊的使用更改和管理。
2. 程序文件(即管理規范)
計量公正行(站)一般應編制下列程序文件或管理規范;
(1) 測量設備的配置和采購規定;
(2) 測量設備的環境要求;
(3) 量值溯源管理規范;
(4) 測量標準管理規范;
(5) 計量檢測人員培訓和考核規定;
(6) 測量記錄管理規范;
(7) 測量設備的溯源間隔確定規范;
(8) 不合格測量設備的控制規范;
(9) 測量設備的打印、裝置與確認標識管理規范;
(10) 檢測實驗室管理規范等。
3. 檢定規程與服務規范
檢定規程是各種計量(測量)設備儀器檢定或校準的技術依據,應該納入體系文件范疇,給予控制,以確保其現行有效。
此外,對計量公正行(站)的每一崗位均應制定工作(作業或服務)規范,以保證計量檢測人員作業或服務規范,程序一致。
4. 測量記錄與報告
主要有測量合同(或協議書),檢測實現記錄,測試報告與測量結果通知書,還有測量設備的檢定或校準記錄(證書)內審報告等。
這些測量記錄與報告是服務質量體系運行的見證,因此要求內容實際、字跡清晰、數據準確、單位正確并按規定的要求妥善保存。
四、 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的實施與考核(評審)
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完成只是其質量體系建立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推進這些文件付諸實施。
目前,擬采取三種措施推進計量公正行(站)服務質量體系的持續有效實施。
1. 計量認證和監督檢查(或考核)
由計量公正行(站)所在地的省級計量行政部門對計量公正行(站)依據《社會計量公正行(站)監督管理辦法》對其實行計量認證及認證后的監督檢查,促進其具備設立條件,履行規定義務。
2. 進行實驗室認可及認可后的監督評審
實驗室認可是"對有能力進行某項或某類實驗的實驗室的正式認可"(GB/T3935.1-1996)。其內容包括對實驗室技術能力和公正性的承認兩個方面。
計量公正行(站)屬于實驗室認可中的兩類是實驗室之一,即測試實驗室,完全可以向中國實驗室認可委員會(CNACL)提出實驗室認可的申請,由CNACL委托評審員,依據ISO/IEC指南25,即GB/T15481《標準和檢驗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規定對計量公正行(站)的組織與管理、質量體系、人員、設備和環境、設備和標準物質、測量的可追溯性和校準等項目進行評審,經評審合格則可授予認可證書,準許其在機構簡介資料、信封、信箋及工作人員名片等上印用國家認可標志,以提高其權威性。
3. 由計量公正行(站)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內部質量審核和管理評審,這是推進其服務質量體系不斷有效運行的根本措施。
通過內部質量審核和管理評審,不斷改善計量服務質量體系,為建立科學、有效的計量檢測市場,規范市場經濟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