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所及周邊環境要求
1.1 建筑空地為綠化區,周圍為農耕區域,無排放有害廢棄物、粉塵、放射性物質或氣體污染源。
1.2 具有隔離帶,不易發洪澇災害,以及大量蟲害孳生。
2、場所設計、建造、布局和操作要求
2.1 具備生產所需配套能功能區域及設備設施。
2.2 水及排水系統、空調系統可滿足生產所需要求。
2.3 廠區內外有明顯的隔離設施。
2.4 生產場所內地面、廠房、倉庫、設備設施、及場所內各建筑物能夠確保接收、儲存、生產和配送的食品安全。
2.5 凈化車間采用無毒、防水、防塵、易清潔消毒、不易腐蝕脫落及凝結水珠的材質。地面與墻角連接處做弧形處理,便于清洗。
2.6 衛生間及廢棄物存放處,與生產區域有效隔離。
2.7 配備防蠅、防鼠等相應措施。
2.8 門窗可做紗窗或封閉處理,生產時應保持封閉狀態。
2.9 車間內操作臺、傳動帶、傳輸車、工器具等與包材接觸的設備表面使用無毒、耐腐蝕、不生銹、易清潔消毒材質。
2.10 車間配置充足的洗手、消毒、干手設施。配備必要更衣、洗衣功能區及設備設施。
2.11 合理的人流物流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2.12 倉儲區域劃分合理,標簽、添加劑涉等設置專庫及雙鎖。
3、庫存管理
3.1 入庫管理制度
待入庫原輔料應單據和憑證齊全。單據憑證應包括規格、型號、數量、供貨單位、經手人等信息。
3.2 貨物檢查和驗收
首先對原輔料進行外觀檢查,看有無受潮、進水、破損、變形、污染等現象;核對到貨品名、規格、型號、標志、數量、發貨單位、收貨單位等是否正確。如發現有不相符的現象,倉管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并視其程度報告采購部或相關負責人。
對貨物內在質量的檢驗,由倉管員填寫“報檢單”,通知質管部進行材質檢驗。
3.3 出庫管理制度
貨物出庫應遵循“先進先出、推陳儲新”的原則。
倉庫一切貨物的對外發放,一律憑有關人員簽章的“申請單”或“出貨通知單”由相關人員辦理出庫手續。
根據貨物實發情況,倉管員開具出庫單,交提貨或發運人員作為出門交門衛放行的依據。門衛必須接到簽發的出門證才可放行。
3.4 貯存
3.4.1 堆碼原則
a) 保證貨物不變形,且能確保人員、貨物及設備的作業安全。
b) 方便管理人員收發、盤點和維護,便于裝卸搬運作業。
c) 便于信息系統管理,充分提高作業效率和倉儲利用率.
d) 輕啟輕放,大不壓小,重不壓輕。標志直觀清晰,標簽朝外。
e) 倉庫應經常整理,貯存物品與地面距離至少10厘米,與墻壁距離至少20厘米。倉庫中的物品應定期檢查,如有異常應即時處理。
3.4.2 防護
a) 原料和成品應分區儲存,根據季節不同。冷風庫的儲存溫度一般控制在10℃左右(最高不超過15℃),相對濕度70%以下。
b) 在庫內懸掛干濕表,表應安置在空氣流通、不受陽光照射的地方,不要掛在墻上,掛置高度約1.5米左右。每日必須對庫內溫濕度進行觀測,以確定庫內溫濕度的變化。
c) 加強入庫驗收。易霉物品入庫,首先應檢驗其包裝是否潮濕,在保管期間應特別注意勤加檢查,加強防護。
d) 加強倉庫溫濕度管理,尤其是在梅雨季節,使霉菌不宜生長。
e) 選擇合理的儲存場所。易霉物品應盡量安排在空氣流通、光線較強、比較干燥的庫房,并應避免與含水量大的商品同儲在一起。
4、空氣和水質
4.1 水源及供水
4.1.1 本公司所有生產用水、生活用水均為自來水。
4.1.2 水質經過凈化處理。
4.1.3 全廠供水管道需采用耐腐蝕、不易生銹管材,對所有水龍頭進行編號管理。
4.1.4 生產車間供水與污水管道分開設置,無交叉污染。
4.2 污水的處理
4.2.1 車間排水總體流向由清潔區到非清潔區。
4.2.2 排出的污水進入市政排水管網,不再回車間使用。
4.3 檢查與糾正
4.3.1 質檢部質檢員每月對水質進行一次微生物檢測。
4.3.2 采樣方法:先對需采樣的出水口進行酒精消毒,打開出水口放水5分鐘后取樣,采樣時需使用無菌工器具及容器。
4.3.3 每年經當地的衛生部門或具備水質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水的全項目檢測一次。符合GB5749標準要求。
4.4 空氣和通風
4.4.1 具備事宜的空調、凈化空調設施。參照潔凈級別設定相應的保養維護規程。
4.4.2 具備相應的通風、排風設施,便于清潔、定期檢查。
4.5 蒸汽、冷卻等間接工藝用水安全
間接用水管路與食品加工用水管路完全分開。車間內所有管路,均標注管路用途。
5、包裝材料
5.1 包裝
5.1.1 包裝物料必須為食品級材料制成,清潔、無毒,符合衛生要求。
5.1.2 包裝材料清潔無破損,標識內容完整、無缺陷。
5.1.3 所有內外包裝物必須取得供應商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及每年一次的檢驗報告。
5.1.4 包裝箱應完好無破損,尺寸符合要求,裝箱前符合內包裝產品與包裝箱是否一致,按照要求進行計數入箱。
5.1.5 包裝時如有使用隔板、防撞袋等要求的,應按照要求進行裝箱,不得私自減少包裝材料、程序,嚴禁產品二次封箱。
5.1.6 入箱產品應檢查外觀,有破損、有滲漏禁止入箱,封箱時膠帶應平整。
5.2 儲存
5.2.1 庫內物品與墻壁距離不少于30厘米,與地面距離不少于10厘米,與天花板保持一定的距離,按不同批次、品種、規格分開存放,標識清楚。
5.2.2 內包裝物存放要有外包裝或防塵設施。庫房內有防鼠設施,防止潮濕,霉變、雜菌污染。
5.3 運輸
運輸工具應符合有關安全衛生要求,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保持清潔衛生。運輸時不得與其他可能污染產品的物品混裝,防止交叉污染。
6、廢棄物管理
6.1 廢棄物分類
6.1.1 一般廢棄物:廢包裝材料、廢舊紙張和報紙,辦公垃圾。
6.1.2 生產廢棄物:廢棄產品、落地產品、廢水。
6.1.3 質檢廢棄物:廢玻璃瓶、廢液及過期實驗藥品等。
6.2 原料處理間產生的廢料,放在指定區域,再由原料處理間廢料口送到廢料處理間。
6.3 加工過程產生的下腳料要裝在半封閉的塑料盒中,由專人及時進行清理,運至廢料間送到下腳料出口處。
6.4 加工車間的廢棄物要由專用容器盛裝,由專人及時送出生產區,使用后容器及時清洗消毒。
6.5 日常工作中,車間內部廢棄品日產日清,下腳料桶容器每4小時清洗消毒一次,在廢料貯存間,每天所有廢棄物清理出廠后,由專人對廢料間清洗干凈。
6.6 用于廢料處理的工器具不能在其它工序中使用。
6.7 加工廠的生活垃圾由專用容器盛裝,由專人進行清理,并送到指定的垃圾存放區。
6.8 庫區產生的廢棄物要統一回收,定時清理。
6.9 廢棄物應于當日清理出廠。
7、設備與維護
7.1 公司設備包括辦公設備、生產設備、化驗設備。
生產部負責生產設備使用、維修部負責生產設備的維修維護;
質檢部負責化驗設備的使用與日常維護;
相關部門負責建立生產設備和化驗設備清單。
7.2 設備的檢修計劃及實施
7.2.1 維修部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公司主管負責人審批后由生產部存檔。
7.2.2 維修部按照年度檢修計劃做好生產設備的檢修、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7.2.3 檢修完成后,每臺設備的主修以及操作工要對該臺設備做好跟蹤,作好記錄。檢修過程維修人員要注意安全、文明檢修嚴格執行維修現場管理規定。
7.2.4 質檢部負責化驗設備的檢定校準工作,并保存好檢定校準證書,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7.3 設備清洗換油規定
7.3.1 對設備的加油部位,嚴格按其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加油、清洗或更換注油。
7.3.2 按設備要求,選用正確的潤滑油品種,與產品接觸的要選用食品級潤滑油。
7.4 維修現場工作
7.4.1 在維修工作之前,須同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溝通及協調(時間、空間及其它等)。
7.4.2 在做維修及保養之前,首先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包括電、汽和高壓部分;如有必要應派專人看護,并且掛上維修及檢修標志。
7.4.3 生產中維修設備的有可能對產品造成污染的,必須對手和工具進行消毒,對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環節一定要謹慎對待。
7.4.4 維修、保養中應做到部件擺放有序,零件應放在固定容器內,工具擺放整齊,對操作臺上的油污及時清理,在安裝之前應對拆裝的零部件清理干凈并確認數量后方可裝配,需要潤滑的部分必須潤滑、需要消毒的部分必須消毒。
7.4.5 安裝完畢后,及時對現場進行清理,對零件、工具進行清點清潔,交付使用時對生產操作人員說明維修后設備情況及其注意事項,同時對所維修過的部位跟蹤觀察,確保無誤后方可離開。
7.4.6 做好維修記錄,同時舊件返庫并說明原因。
8、產品污染風險和隔離
8.1 微生物污染控制
設備、工器具清潔消毒
a) 生產時應按照工藝規程的要求,并注意保持操作臺的清潔,以保證產品質量。
b) 重復使用的工器具,其結構便于清洗、消毒。要加強檢驗,有污染者不得使用。
c) 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場地等在使用前后均應徹底清洗、消毒。
d) 使用的運輸工具和容器必須經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潔衛生。
8.2 物理污染控制
8.2.1 物理性污染:天花板、墻壁脫落物(涂料);工具上脫落的漆片、鐵銹;設備脫落的零部件;無保護裝置照明設備的碎片;因頭發外露而造成脫落的頭發等。
8.2.2 生產車間應避免天花板、墻壁、門窗有異物雜質脫落進入產品或污染食品接觸面。車間應每天對天花板涂料有無脫落、設備生銹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并做“車間衛生檢查記錄”。
8.3 化學污染控制
8.3.1 化學性污染:潤滑劑、燃料、殺蟲劑、清洗劑、消毒劑等。
8.3.2 質檢部對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的規定按《化學用品管理制度》執行,規范對各類清洗劑、消毒劑、滅蟲劑、化學試劑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有效標記、發放使用的管理。禁用沒有標簽的化學品,在非產品區域操作有毒化學品時,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產品不受污染。
9、清潔消毒
9.1 需清潔區域
包括廠區、各生產車間、更衣室及衛生間。
9.2 需清潔消毒的區域
包括,各生產車間及更衣室的空間地面、墻面、加工設備、案臺、工器具和電子稱等。
9.3 生產部負責各個區域及工器具的清潔消毒,質檢部負責對清潔消毒的監督檢查。
9.4 清潔區場地、車間、設備及工器具的清潔消毒分生產前、后與生產間歇進行。
9.5 清潔用品
包括地拖、自來水、抹布、75%酒精、臭氧發生器、二氧化氯等
9.6 生產前的清潔消毒
9.6.1 操作員工進入車間之前,必須換上容易工作服和工作鞋,并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手部清洗消毒:
a) 用清水沖洗裸露于工作服外的手腕及雙手正反面;
b) 擠壓適量洗手液,雙手交叉搓洗,注意清洗指甲縫等處,直至生產大量泡沫;
c) 將手腕及雙手上的泡沫用清水沖除;
d) 雙手平展于干手器下,將手烘干;
e) 雙手均勻噴灑75%酒精。
9.6.2 手部消毒進行完后,通過腳踏池進入車間。
9.6.3 感官檢查所有員工的清潔消毒工作,嚴格執行車間的清潔消毒作業指導書。
9.7 生產間歇的清潔消毒
9.7.1 廠區內采用全封閉狀態,中途有外出員工,必須在制定地點換下工作服和工作鞋,不得帶出指定范圍以后的地方。
9.7.2 中途有員工進入車間,必須嚴格執行9.5.1的規定。
10、蟲害防治
10.1 部門職責
綜合部負責廠區內蟲鼠害的除滅工作及日常巡檢工作。
生產部負責車間除滅蟲鼠害和對車間與外界相連部分的封閉及正確使用。
質檢部負責對車間除滅蟲鼠害的檢查工作。
10.2 公司廠區內存在害蟲的分類及其危害。
10.2.1 嚼齒類動物:鼠,其可傳播致病菌、孳生寄生蟲、破壞食品。
10.2.2 飛蟲:蒼蠅、蚊子、蟑螂、小飛蟲、爬蟲等。其可傳播沙門氏菌、葡萄球菌、肉毒梭菌等致病菌。
10.2.3 在公司廠區內不允許飼養家禽家畜,如雞、鴨、貓、狗、兔子、豬等。其可傳播致病菌、破壞食品。
10.3 廠區滅蟲措施
10.3.1 清除廠區內無序的雜草、灌木叢、垃圾等,盡量用水泥鋪徹底面,以減少害蟲進入工廠機會。
10.3.2 地面要保持清潔,無臟水,可減少害蟲的生存。
10.3.3 將廠區垃圾暫存間、污水處理站、食堂周邊、辦公樓等處作為捕鼠點,可視情況布置鼠夾、粘鼠板、鼠籠等。
10.3.4 對于廠區垃圾站要密閉存放垃圾,當日垃圾要及時送出廠外,垃圾暫存間每日要進行清掃,確保清潔,不吸引害蟲。
10.3.5 如廠區道路發現有爬蟲等害蟲可用殺蟲劑進行滅蟲。
10.4 車間防蟲防鼠結構布局
10.4.1 車間與外界相通的窗戶必須密封,不得有縫隙,以避免飛蟲進入車間。
10.4.2 車間與外界相通的門,必須安裝門簾、擋鼠板,以避免飛蟲進入車間,門旁應放有鼠夾等捉鼠工具。
10.4.3 車間排水管道應保證清潔并設有水封裝置,以防止鼠、蟲等爬入車間。
10.4.4 車間廢物運出車間時,必須密封好,不得有污水滴落或臟物遺灑。
10.4.5 在車間入口處應安裝滅蠅燈,防止蚊蠅飛蟲進入車間,如車間內飛蟲進入要停產進行滅蟲。
10.5 殺蟲劑的使用:
10.5.1 所有使用的殺蟲劑必須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適用于食品加工廠。
10.5.2 使用者應按殺蟲的使用說明進行配制、使用。
10.5.3 在車間內正常生產過程中不允許使用殺蟲劑,遇緊急情況(車間內飛入飛蟲),使用后應采取措施消除殺蟲劑對環境的污染,如相隔24小時后再生產并用清水沖洗車間四壁、臺板、地面等所有可能受殺蟲劑污染的臺面。
11、員工衛生
11.1 部門職責
綜合部負責組織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質檢部負責組織人員的身體檢查、健康檔案的建立工作及人員個人衛生的檢查工作。
11.2 進入車間的人員必須遵守正確行為規范。
11.3 衛生教育
11.3.1 綜合部負責組織全公司職工上崗前進行與其本職工作有關的衛生規定培訓,并對各部門在職員工每年的衛生知識進行一次培訓工作。
11.3.2 質檢部負責個人衛生知識的現場檢查。
11.4 個人衛生
11.4.1 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澡、勤換衣、勤理頭發,不得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11.4.2 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物(如手表、戒指、手鐲、耳環、項鏈等)帶入車間。
11.4.3 進車間前不得化妝。
11.4.4 人員進車間前按照不同工序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穿戴順序:先戴內帽和工作帽、再穿工作服和工作靴。帽子要前后戴嚴,頭發不外露。
11.4.5 生產部設備保養維修人員必須穿戴經過清洗消毒后的工作靴、專用工作服。
11.4.6 在檢查工作服、帽上無頭發和雜物后,經洗手消毒和膠靴消毒后方可進入車間,人員不得在車間內吃東西、抽煙和涕吐。操作時不繞頭、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準對著食品打噴嚏。
11.4.7 人員離開車間時必須在更衣室脫下工作服、帽、靴,不準穿戴工作服、帽、靴進入廁所、浴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
12、工作服管理
12.1 設置洗衣房統一對工作服進行清洗消毒。
12.2 洗衣標準:
嚴格按照洗衣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清洗后的工作服干燥,整潔,衛生,無洗滌劑殘留和異味。
12.3 洗衣頻率:
一次/每次生產(潔凈車間工作服);
每周一次(一般生產區工作服)
12.4 洗衣規程
潔凈區工裝:
a) 工作服、工作鞋應分別清洗,分別設置洗衣機和洗鞋機。
b) 清潔劑應選擇無毒、無味、無殘留配方。漂洗干凈后,使用設備自帶烘干功能進行烘干。
c) 洗衣結束后,需要整衣,將潔凈服疊放至收納袋中,經紫外或臭氧30min以上消毒后,方可使用。
13、員工健康
13.1 綜合部負責組織人員的身體檢查、健康檔案的建立工作及人員個人衛生的檢查工作。
13.2 進入車間的人員必須遵守正確行為規范。
13.3 健康檢查
13.3.1 所有在職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身體檢查,經體檢合格,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13.3.2 健康檢查由綜合部組織,并建立《體檢檔案》。
13.4 健康要求
13.4.1 對患有下列病癥之一者,不得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
a)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黃疸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
b) 活動性肺結核、上呼吸道感染;
c) 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d) 發燒、嘔吐、感冒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13.4.2 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現有上述疾病必須及時治療,傳染性疾病需隔離。康復后如需恢復原崗位工作的必須經過原健康檢查的部門重新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原工作。
13.5 受傷處理
凡外傷的人員,應立即采取妥善措施包扎防護,且戴一次性手套,否則不得從事接觸食品的工作。
14、場所巡檢
14.1 質檢部負責各個生產場所和生產過程巡檢工作。
14.2 生產人員依照《作業指導書》工序操作,無檢驗要求的工序需進行自檢,有檢驗要求的工序必須要求檢驗員檢驗及確認后方可進行下步工作。
14.3 生產主管負責檢核產線生產前的工藝文件齊備及安全防護等基本操作。
15、返工
15.1 質檢部負責返工品的控制,生產部對返工產品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
15.2 不合格品的分類要求。
A類別:具有食品安全風險,原輔料不合格引入非法添加、污染物超標、過敏原風險等,不允許返工,必須報廢處理。
B類別:生產加工過程,由于配料或其他操作過程,引入惡性雜質、或配方含量不足以達到產品標準,不允許返工,必須報廢處理。
C類別:由于加工過程,斷水、斷電或其他問題引起生產或滅菌程序中斷等情況,恢復生產條件后,進行返工處理,中間體及成品檢測均合格時,允許放行。
D類別:外包裝污染或標簽說明書印刷錯誤;產品運輸中,由于物流損壞外包材、內包材完好;不涉及食品安全風險,允許返工。
15.3接收流程
對于農殘檢測結果超出國家標準的產品,拒收該批原料;對于超出教嚴的國家的標準時,則接收該批原料,并將該批次產品發給其他對農殘要求比較低的國家的客戶。
15.4 返工流程
15.4.1 由質檢部和倉儲部同時確認不合格品的分類及數量。
15.4.2 確認可進行返工產品,由倉儲部單獨管理,再庫房分區隔離存放。
15.4.3 質檢部出具返工方案,指導執行部門進行返工操作。
15.4.4 整個過程需具備清洗記錄文件,批號、批生產記錄、返工記錄、庫存相關內容準確無誤。
15.4.5 出廠前質檢部再次進行檢驗,重新出具檢驗報告,合格放行。
16、運輸儲存
16.1 本程序適用于包裝、倉儲、運輸等各環節。
16.2 包裝
16.2.1 包裝物料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包裝材料是由國家批準可用于食品材料。
16.2.2 包裝物料間應通風干燥,內外包裝材料分別存放、標識清楚,底下用墊板墊起,不得與墻接觸,內包裝物放置于加有防塵設施的擱架上,庫房內有防鼠設施。
16.2.3 成品包裝操作要求:
a) 包裝材料符合規定要求,清潔無破損,標識內容完整、無缺陷。
b) 包裝時要品名、數量準確無誤,形狀、色澤、重量達到標準要求。
c) 搬運時以拿輕放,防止內外袋的損壞及產品的破損。
d) 使用時運送裝備,應能具備產品所需要條件。
16.3 儲存
16.3.1 成品庫、冷藏庫、包裝間的溫度符合工藝要求,并做好檢查記錄,定期對庫房進行除霜。
16.3.2 庫內產品堆放整齊、批次清楚,每批、每垛產品設有標識;相互串味的產品、原料與成品,不得同庫存放。
16.3.3 庫內物品與墻壁、天花板之間距離不少于30㎜,距地面不少于10㎝;庫內清潔,無霉、無鼠、無蟲害。
16.3.4 原料冷藏庫溫度-18℃以下。庫溫由自動溫度記錄儀進行監控,每2小時記錄一次。
16.3.5 不同品種產品分垛存放、批次清楚,每批每垛產品設有標記。
16.3.6 冷藏庫、成品庫根據具體情況不定期除霜,包裝間每天工作結束后進行徹底清掃。
16.4 運輸
16.4.1 運輸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態。
16.4.2 裝卸產品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損壞包裝、污染食品。
16.4.3 裝載垛疊堅實,防止運輸途中,倒塌損壞,污染食品。
17、來訪者
17.1 本程序明確了外來人員來訪進入廠區流程及相關記錄文件。
17.2 保安人員負責員工通道來往人員登記。
17.3 非本廠人員需在登記簿上登記姓名、工作單位、來訪事由、聯系電話、車牌號、進出廠區時間等。疫情期間還需全程佩戴口罩、登記健康碼、行程碼狀態及體溫實測值。
17.4 對于約見綜合部人員,面試等,需在門衛處等待接待人員,在接待人員的陪同下進入廠區,不得私下隨意走動、閑逛。
17.5 領導視察或參觀廠區,需登記后專人陪同。如需進入工作區,必須遵照洗手、更衣流程,走參觀專用通道,不得進入潔凈生產區。
17.6 本公司員工不得無故帶親友、家屬進入公司,如有特殊情況,在門衛室等待。
17.7 貨運單位、車輛進廠時,除正常登記外,還需倉儲物流部負責人員簽字,確認車牌及發出貨物數量。
17.8 到廠施工人員,由施工部門負責人清點人數,統一帶領。進出場需按照常規手續簽字,除工作時間不可在場內滯留。并需遵從場內消防、禁煙管理規定,不造成安全風險隱患。由施工部門負責人統一監管,出現安全問題,由施工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18、培訓
18.1 每年根據企業的需要,由綜合部制定全廠的培訓計劃,包括全廠性各部門各級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制定后,應由企業主管領導批準簽字,并頒發到有關部門實施。
18.2 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及工人培訓計劃由主管生產的副廠長負責制定,內容包括:崗位專業培訓、崗位技術培訓、GMP培訓、衛生和微生物學基礎知識、潔凈作業培訓、崗前培訓。(包括安全、上崗證、設備使用等)
18.3 各級管理文件由綜合部統一組織對車間主任、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生產作業指導書等與生產相關內容由生產部組織對工人進行培訓;設備管理文件維修部組織有關工序人員及部門進行培訓。各級別培訓均需要做好培訓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培訓日期、部門、培訓內容、培訓對象、培訓人數、授課人培訓確認人、記錄名稱為《部門培訓記錄》。
18.4 綜合部負責對各級別培訓記錄收集匯總,建立職工培訓檔案。
18.5 各級別培訓結束后,通過筆試,口頭考試,實地操作等考核形式對培訓效果進行驗證,并由培訓員、監考及考核人員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