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工人員健康對于食品衛生影響非常大,所以加強健康管理是保證食品衛生一個重要環節。
2 適用范圍
生產加工人員、管理人員及進入車間參觀人員
3 控制與監測
3.1 生產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每年由衛生防疫站進行檢查,必要時做臨時的健康檢查,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自覺接受身體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每年由行政人事部門組織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新招員工身體健康檢查,健康檔案由行政人事部統計統一保管。監測頻率:每年1次。
3.2 凡確診患有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帶毒者)、活動性肺結核、腸傷寒和腸傷寒帶菌者、細菌性痢疾和痢疾帶菌者、化膿性或滲出性脫屑性皮膚病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如鼻炎、嘔吐、感冒發燒伴有咽喉腫痛、化膿傷口)應及時給予調離崗位或停工治療。衛生監督員認真檢查員工身上那些可能污染食品的受感染的傷口。監測頻率:每天開工前。
3.3 員工不得蓄留長發、胡子、指甲,勤洗澡,工作時不得佩帶首飾、手表,不得化妝,不得隨地吐痰、挖鼻孔,亂丟雜物,便后要沖水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3.4 進入更衣室都必須按要求認真洗手、消毒并穿上工作服、帽、鞋,上廁所時必須換下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要保持整潔衛生。
3.5 本廠制定的衛生操作規范對工人衛生習慣、洗手消毒方法及進入車間注意事項規定,由衛生監督員負責檢查。監測頻率:開工前。
3.6 管理人員及進入車間參觀人員,進入車間衛生消毒程序同生產工人一樣。
3.7 加強員工衛生意識的培訓
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加強對員工的衛生知識培訓,質檢部負責組織實施,并記錄存檔。
4 糾正措施
4.1 未取得健康證不得加工食品或證明其身體健康方可上崗。
4.2 患有可能污染食品的疾病員工調離開展崗位直至痊愈或重新分給不接觸食品的工作。
4.3 將傷口纏上不滲透的繃帶或重新分配工作或回家休養。
4.4 衛生監督員糾正員工衛生習慣,洗手消毒和入廁方法。
5 記錄
<每日衛生檢查記錄>
<年度員工培訓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