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機構作為第三方認證的基本程序一般包括三個階段:認證資料審核受理、現場審核、糾正措施及跟蹤、認證審核報告、認證后的監督。
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按照規定提出認證申請,填寫《HACCP體系認證申請書》。在提出申請的同時應按認證機構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料。認證機構對申請企業所遞交的資料進行初步審核,決定是否受理其認證申請。認證文件資料的審核簡稱文審。文審是進行現場審核的基礎。經資料初審可接受申請的,雙方須簽訂認證合同,不予受理認證的,認證機構應發放不予接受申請的通知書。
簽訂認證合同后,認證機構組建審核小組,進入資料技術審核階段。文件資料審核主要是對其符合性、系統性、充分性、適宜性、協調性進行的審核。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赴企業進行初訪,初步了解企業HACCP體系運作情況,為審核的可靠性收集信息。在文件資料審核、初訪的基礎上,編制HACCP體系現場審核計劃。
審核組由組長、審核員、專業審核員組成,組內至少配備一名有相關專業能力的成員。 審核組要參加企業的見面會,按計劃或方案進行現場審核。通過現場觀察、記錄審查、提問 抽查等方法,應對現場審核提出評審意見,歸結審核證據,溝通審核結果,編寫認證審核報告。
審核結論包括三種情況:推薦認證通過;推遲認證通過;不推薦認證通過。
在HACCP的認證過程中,糾正措施一般有現場跟蹤驗證;對糾正措施的實施記錄追蹤檢查;對糾正措施實施方案的跟蹤。要求三個月內完成糾正措施。
根據《認證機構實施HACCP質量體系認證的認可基本(試行)》的規定,認證機構需每年組織全部體系進行一次復評,復評至少包括一次文件審查和一次現場審核。認證機構可對獲證企業進行監督審核,通常為半年一次,監督企業實施HACCP體系。
2001年,按照國務院的授權,認證認可管理職能交給國家認證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承擔,HACCP體系認證工作實行了依法管理。2002年5月,我國強制性要求六類產品生產出口企業,即生產水產品、肉及肉制品、速凍蔬菜、果蔬汁、含肉及水產品的速凍食品、罐頭產品的企業實施HACCP體系,這一要求標志著我國在食品企業應用HACCP體系進入了強制性實施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