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明確,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一、食品生產人員
根據GB 14881-2013《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的規定,直接接觸包裝或未包裝的食品、食品設備和器具、食品接觸面的操作人員,都需要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明。
這包括但不限于倉儲、生產、品控、維修等與食品生產加工有直接接觸的人員。
這里所說的食品,也不僅僅局限于直接入口的即食食品。
二、食品經營人員
按照《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食品銷售、餐飲服務、食品經營管理三類。食品銷售,包括散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餐飲服務,包括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等;食品經營管理,包括食品銷售連鎖管理、餐飲服務連鎖管理、餐飲服務管理等。
1.食品銷售(人員)
食品銷售,包括散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和預包裝食品銷售。依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經營許可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593號)規定,可以得出結論:從事預包裝食品經營的人員不需要取得健康證明。從事接觸直接入口散裝食品工作的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從事預包裝食品經營的人員: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經營許可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593號),這類人員不需要取得健康證明。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散裝食品工作的經營人員:按照《食品安全法》,這類人員需要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銷售即食食用農產品的銷售人員: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如果銷售者通過去皮、切割等方式簡單加工、銷售即食食用農產品,也需要辦理健康證明。
GB/T 22502-2008《超市銷售生鮮農產品基本要求》可參照執行。
2.餐飲服務(人員)
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GB 31654-2021《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的規定,從事切菜、配菜、烹飪、傳菜、餐飲具清洗消毒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都需要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
3.食品經營管理(人員)
如果工作人員直接參與食品的制作、服務或保管等與直接入口食品接觸的工作,也需要辦理健康證明。
三、注意
遵照各地法規規定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求,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