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飛行檢查”通報和相關法規要求,羅列在“飛行檢查“中發現的未及時進行“食品生產許可變更申請”的不符合點,供大家參考。
文中案例來自不同企業飛行檢查結果的通報
變更申請法規要求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2020)
第三十二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者名稱、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2022版)
第十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申請變更食品生產許可的,審批部門應當按照變更食品生產許可的要求審查:
(一)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發生變化的;
(二)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
(三)生產的食品類別發生變化的;
(四)生產場所改建、擴建的;
(五)其他生產條件或生產場所周邊環境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
(六)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其他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的。
檢查發現案例
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發生變化的
工藝流程變化
【問題】留樣庫查看留樣產品,豌豆餅類產品(如綠豆餅、草莓餅、抹茶餅、板栗餅等)包裝工藝均為手工裝盒的塑料盒包裝,與許可時申報的生產工藝“手工將餅裝入盒子,盒上蓋子,經過封切機在盒子上封上一層塑料膜”不一致
工藝參數變化
【問題】企業生產過程檢查表臭氧殺菌要求“臭氧濃度0.4-0.6ppm”,與申報許可要求的“臭氧濃度4.5ppm”不一致。
設備布局變化
【問題】蒸煮車間夾層鍋數量減少兩臺,未申報許可變更。
企業實際布局、設施設備與獲證時的平面布局圖及設備布局圖不一致。
投入原料變化
【問題】原料鹽倉庫中腌制鹽、食品生產加工用鹽原料為二級日曬鹽,經篩分機過篩后的篩下物經傳送帶送入日曬鹽(一級)卸鹽槽,存在不同等級原料混用的情況,與準予食品生產許可時不一致。
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發生變化的
增加生產設備
【問題】原料罐區新增一個廢油罐、一個儲油罐;二樓貼標車間新增三臺貼標機;三樓貼標投罐車間新增一臺貼標機;灌裝車間新增三臺步進式液氮加注機、一臺氣液分離器。
減少生產設備
【問題】加工間未見攪拌機(餡料攪拌用),包裝間未見自動包裝機(含打碼)(用于單個包裝的產品包裝),冷卻間空調已移除。
增加生產設施
【問題】20噸原水罐未申報生產許可
生產的食品類別發生變化的
現場生產產品與許可范圍不符
【問題】企業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中許可類別為熱加工糕點,現場檢查發現內包間內正生產夾心蛋糕(冷加工糕點)。
產品標準與許可范圍不符
【問題】企業執行標準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合調味料》(GB31644-2018),但企業未取得此明細類別的許可。
生產場所改建、擴建的
擴建生產場所
【問題】三樓新增貼標投瓶車間
挑松車間設有一間工具清洗間未申報生產許可
變更生產場所用途
【問題】原瓶蓋倉庫變更為吹瓶車間和包裝瓶倉庫(含瓶子投料口,與二樓貼標間連通);
灌裝間靠近電梯旁區域變更為內包材暫存處。
將非生產場所變更生產場所
【問題】培訓室已做生產車間,與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時的平面布局圖不一致。
案例來源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信息公示(第1-8號)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6家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結果的通告20220804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飛行檢查情況(2020520)